郑州大学关于开展2004年度
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
校教务〔2004〕14号
各院(系):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10号)文件精神,教育部今年将继续开展国家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
精品课程是具有一流教师队伍、一流教学内容、一流教学方法、一流教材、一流教学管理等特点的示范性课程。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促进我校精品课程建设,深化教学改革,共享优秀教学资源,配合教育部2004年度国家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我校将开展2004年度精品课程申报评审工作。希望各院(系)高度重视,按照教育部文件要求,认真规划,精心组织,尽快启动本院(系)精品课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课程原则上要求是基础课和专业(技术)基础课,并连续开设3年以上。
2.课程负责人应具有教授或相应职称。
3.课程的教学内容要先进。能及时反映本学科领域的最新科技成果,同时,广泛吸收先进的教学经验,积极整合优秀教改成果,体现新时期社会、政治、经济、科技的发展对人才培养提出的新要求。
4.教学方法和手段要先进。要合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手段,实现教学资源共享,带动其他课程的建设。
5.教材应选用系列化的优秀教材。课程主讲教师可以自行编写、制作相关教材,也可以选用国家级优秀教材和国外高水平原版教材。鼓励建设一体化设计、多种媒体有机结合的立体化教材。
6.已经制作多媒体课件、具备上网开放条件的课程和已被评为校级或校级以上优秀的课程,在本次评审时将优先考虑。
二、申报步骤
1.各院(系)应制定精品课程建设规划,报送教务处。
2.各院(系)应填写申报校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内容应包括申报院(系)、课程名称、课程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所属一级学科门类、所属二级学科门类,报送教务处。
3.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课程应提供《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和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内容包括:多媒体课件、课程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作业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
4.经学校评审后推荐参加省级精品课程评审的,还应提供至少3位主讲教师(包括课程负责人在内)每人不少于45分钟的现场教学录像。
三、评审方式
学校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请课程进行评审,评审的主要依据是《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通过审核申请材料,结合历年来的学生评教、督导听课情况等,评出校级精品课程,学校授予“校级精品课程”荣誉称号,立项支持该课程的建设,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精品课程。
四、申报时间
各院(系)务必于7月10日前将精品课程建设规划和申报校级精品课程推荐汇总表以电子文档的形式报教务处,同时,申报校级精品课程的请于7月10日前将《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以网页的形式挂在本院(系)的网站上,并将链接地址报教务处。
教务处E-mail地址:sgj@zzu.edu.cn或zhy@zzu.edu.cn。
二00四年六月二十二日
附件(网上下载):
1、郑州大学2004年度校级精品课程申报表
2、国家精品课程评审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