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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补(缓)考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9-09-12点击数:

各院(系):

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公修课补(缓)考工作定于2019年9月20、21、22日进行,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公修课补(缓)考时间和地点由学校统一安排,其它课程的补(缓)考时间和地点由各院(系)参照公修课补(缓)考时间统筹安排。院(系)要按照学校期末考试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认真组织本次补(缓)考工作。公修课补(缓)考时间和地点请参见附件。

一、试卷要求

试卷采用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时所命两套试卷(A、B卷)中未使用的一套试卷,试卷格式要求与学校试卷模板一致。

二、试卷管理

试卷实行校、院(系)两级负责制。公修课试卷印刷完毕后,由教务处保存,考试时由开课院(系)考前带到考试地点;非公修课的试卷由开课院(系)负责印刷、保管。

三、考试安排与监考

1.各院(系)按照要求核对补(缓)考人数、打印“补(缓)考学生名单”并及时报送“补(缓)考学生名单”和“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至开课院(系)。

“补(缓)考学生名单”和“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是组织学生考试的依据。学生所在院(系)务必在9月18日15:00前把补(缓)考学生名单(成绩记录单)报开课院(系),同时将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一式2份交开课院(系),1份作为考生考试座位贴,学生按座位贴对号入座;另1份用于监考教师核对学生身份,由学生签到使用。同时学生所在院(系)也要为考生打印“考生考试座位贴”,作为考试时凭证。

2.考试监考工作由开课院(系)和学生所在院(系)共同承担。院(系)学生是单独考场的,监考工作由本院(系)承担。各院(系)要安排好分配给本院(系)的监考任务(见附件),挑选有责任心者承担监考工作。监考教师务必佩带监考牌在开考前15分钟到达指定考场,进行试卷交接、考场布置、组织学生入场等工作;

考虑到个别考场的考生来自不同院(系),监考教师要按学生院(系)提供的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分院(系)安排学生就座,按院(系)提供的“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逐一核对考生,并在“补考学生名单”或“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上注明有关情况,备查。

3.学生必须凭“校园卡”、“身份证”以及“带照片的考生考试座位贴”参加考试。

4.各院(系)应将各门课程补(缓)考安排情况及时通知到考生和相关的教师,院(系)领导应加强巡视,确保补(缓)考工作顺利进行。

教务处

2019.9.12

附件: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公修课补(缓)考具体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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