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院系:
为了加强本科实验教学环节,规范实验室管理,提高实验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和《郑州大学实验室工作条例》有关规定,按照实验室校院两级管理和“共享”的原则,现对各本科教学实验室进行重新登记。未设置本科教学实验室的院系,如果符合每学年实验教学工作量≥3000人时数,或承担5门以上实验课程可以提出申请,学校将统一进行认定。重新认定后的实验室,将作为学校实验室建设投入和实验室奖评的依据。
请各教学院系将填报的纸质版(详见附件)于1月16日前报行政楼230房间,电子版同时发至lgq@zzu.edu.cn。
联系电话:67783258
教务处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