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网上“评教”、“评学”工作是我校本科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环节。为加强教学交流与相互学习,促进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同时也给师生提供沟通和交流的平台,学校将继续开展网上教评优秀教师的认定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
评选条件:
1. 网上评价平均分数≥90分;
2. 学生评教人数达到该课程上课人数的70%;
3. 教师对讲授各班级均有针对性的“评学”;
4. 院(系)对符合上述条件的老师按照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按排序的前70%向学校推荐;
5. 院(系)可以对一位老师担任多门课和多位老师担任一门课的情况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细则。
请各院(系)评议和审核后,于2020年5月20日前完成在线提交。联系电话:67781092。
教务处
2020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