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教高[2018]2号)、教育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实施“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系列文件要求,围绕国家战略和经济发展需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切实巩固人才培养中心地位和本科教育基础地位,推进学校各学科发展创新,提升学校培养高层次人才能力,促进学校“双一流”建设,学校深入实施了“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建设工作。
经学校组织专家评审认定,确定对《土木类卓越工程师培养计划2.0》等16项“卓越计划2.0”建设项目和《化学学科拔尖学生培养计划2.0》等7项“拔尖计划2.0”建设项目予以资助建设(附件)。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期为2021年1月7日至1月1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电话:0371-67783157;
地址:综合管理中心235房间。
附件:2021年度“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建设项目资助建设名单
教务处
2021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