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136号,附件1)文件要求,我校现开展2021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范围及限额
2021 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含教师教育涉及基础教育的教学研究成果,下同)推荐范围包括我省实施教师教育课程改革以来,开展的教师教育联动发展共同体(创新实验区)建设、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研究项目、教师教育类课程资源建设等,教育部及我省卓越中小学教师培养改革试点项目、公费师范生培养改革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改革等,以及高等学校在推动高等师范教育与基础教育协同创新、融合发展过程中探索取得的教育 教学成果。
我校限报4项。
二、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其中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一式5份,附件2)于5月24日前报送至教务处235房间,材料及要求详见附件1。
联系人:王老师、李老师,67783157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 2021 年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的通知》(教师〔2021〕136号)
2、河南省教师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表
教务处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