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掌握教学现状,推进教学持续改进,构建本科教学质量保障长效机制,根据教学工作安排,学校定于2021年11月15日—11月21日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常规检查
1.领导重视教学情况(院系领导听课、研究教学工作、对任课教师教学活动进行督促检查等情况);
2.教学日常运行及教学计划执行情况;
3.教授、副教授为本科生上课情况;
4.试卷库建设情况;以及考试结束后,试卷以电子稿、纸质稿归档管理情况;
5.实验教学大纲修订完成情况,校级及以上虚拟仿真教学项目列入人才培养方案及其在教学中的应用情况。
(二)重点检查
1.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包括一流课程、课程思政项目等)的一般项目院系资助经费落实情况;
2.基层教学组织建设及工作开展情况;
3.本科教学实验室的现状、问题及整改建议;
4.“马工程”教材的使用情况。
二、检查方式
本次教学检查主要采取院(系)自查的方式。院(系)通过审查材料、课堂听课、师生座谈等多种形式全方位了解、调查本单位教学现状。院(系)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撰写自查报告,并认真填写相关教学状态数据表。
三、材料报送方式
各院(系)于11月15日-11月21日在教务系统“期中教学检查”模块内上传本单位自查报告并完成相应数据表格填报,自查报告需教学院长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填报工作请于11月21日17:30分前完成。
四、检查结果的反馈及处理
期中教学检查的整体情况由教务处汇总。各院(系)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对隐瞒问题,弄虚作假的情况,一经查实学校将依据有关文件做出相应处理。教学检查结果将作为院(系)及相关人员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
联系电话:67781092。
教务处
2021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