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院(系):
为进一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优化人才培养课程体系,加强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学校对本学期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申请进行了统一审核。经相关院(系)汇报答辩,专家组评审,共155门课程评审通过,详情见附件。
请相关院系对“评审通过”的课程在教务系统中进行调整申请等操作,同时参考专家意见修改,并于一周内将整改情况报告(单位签字盖章)及证明材料报送至教务处225房间。除上述内容外,原则上本学期不再进行本科人才培养方案的调整。
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人才培养方案调整评审结果及专家意见反馈
教务处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