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我校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推进“评教”与“评学”的有机统一,加强师生交流,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2-2023学年第2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为本学期所有承担本科课程的教师,评价对象为本学期的教学班。
二、教师评学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6月25日。
三、平台登录方法
1.微信公众号登录
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个人中心”——>选择“郑州大学”——>输入账号:“本人校园卡号”——>初始密码:“tc+工号”——>进入评价系统首页——>点击“2022-2023-2教师评学”——>切换进入相应教学班——>对选定教学办进行评价。
2.PC端登录
进入郑州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平台:https://mycos.v.zzu.edu.cn/,输入账号:“本人校园卡号”,初始密码:“tc+工号”,进入评价系统。在“我的任务”中点击“2022-2023-2学期教师评学”,对相应教学班级做出评价。
四、教师评学将作为网评优秀教师评选的必要条件。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参与评价,为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提供数据参考。
教务处
2023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