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对2021年度立项(含部分2020年度延期项目)的教育研究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开展了结项鉴定工作,经项目答辩、专家审议,共191项通过校级鉴定结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3天,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单位提出的异议,材料上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通讯地址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2021年度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通过名单
教务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