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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教学工作检查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9-08点击数: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掌握学期初教学运行状况,进一步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学质量,确保本学期教学工作规范有序运行,根据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安排,拟决定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1.学校期初教学检查组

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

副组长:教务处处长

成员:教务处副处长及各科室人员

2.教学单位期初教学检查组

组长: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成员:教学副院长、教研室主任、专业负责人等

二、检查时间

2023911日至2023925日。

三、检查方式

本次检查实行各教学单位自查和学校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各教学单位自查为主。学校随机抽查,了解和掌握全校期初教学准备和实际运行总体状况,以及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执行情况。

四、检查内容

1.课程安排情况

重点检查课程安排是否合理,课程信息是否准确,课表落实情况。

2.课堂教学准备情况

重点检查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日历等教学文件的准备情况。

3.学生教学秩序

重点检查学生迟到、早退、出勤情况,以及课堂纪律、课堂听讲和学习气氛等情况。

4.教师授课情况

重点检查教师是否严格按照课表安排上课;是否按时上下课;有无随意调(代)课、缺课;课堂教学组织、课堂讲授及教学效果等情况。

5.教学环境情况

重点检查各教学场所(教室、实验室等)设备设施准备、运行、使用以及环境卫生情况。

五、检查要求

1.高度重视、充分动员。各教学单位期初教学检查组应深入教学一线进行实地检查,及时掌握教师教学、学生学习等情况;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明确要求,周密布置,把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期初教学工作顺利开展。

2.认真自查、及时整改。各教学单位要在认真自查的基础上及时总结,做好检查记录并及时整改,期初教学工作检查总结于92618:00前将电子版发至jwly@zzu.edu.cn邮箱,纸质版一份签字、盖章后交到教务处教学运行管理科。

3.对于在教学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严重问题,视情节依据《郑州大学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务〔20163号)》(附件1)处理。

 

附件1 郑州大学教学事故的认定及处理办法(校教务〔20163号)

 

教务处

202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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