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了解我校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和学习质量,推进“评教”与“评学”的有机统一,加强师生交流,促进学风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现将2023-2024学年第2学期教师评学工作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评主体
本学期所有承担本科课程的教师。
二、评价对象
本学期的所有本科教学班。
三、教师评学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8月31日。
四、平台登录方法
1. 校内教职工
手机端登录:郑州大学移动校园APP——>“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入评价系统首页——>点击“2023-2024-2学期教师评学(校级)”——>切换进入相应教学班——>对选定教学班进行评价。
电脑端登录:郑州大学信息门户网站——>应用系统中找到“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我的任务——>2023-2024-2学期教师评学(校级)——>对相应教学班级进行评价。
2. 附属医院教职工
微信公众号登录:搜索“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点击“个人中心”——>选择“郑州大学”——>输入账号:“本人校园卡号”——>初始密码:“tc+工号”——>进入评价系统首页——>点击“2023-2024-2教师评学”——>切换进入相应教学班——>对选定教学班进行评价。
电脑端登录:进入郑州大学教学质量管理平台:https://jxpj.v.zzu.edu.cn/index.html?v=UserLogin,输入账号:“本人校园卡号”,初始密码:“tc+工号”,进入评价系统。在“我的任务”中点击“2023-2024-2学期教师评学”,对相应教学班级做出评价。
五、其他事项
教师评学将作为网评优秀教师评选的必要条件。请各院系认真组织全体教师参与评价,为学校教学质量持续改进提供数据参考。
教务部
2024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