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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省级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3-21点击数:



各学院及相关负责人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的通知》(教办高〔2025〕83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我校省级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验收对象

第二批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以及第一批申请延期的系列项目。

二、验收方式

本次验收采取学校自评、匿名网评、专家评议和现场验收实验教学中心等方式。

1.学校自评。各单位对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要求开展自评,包括:实验教学课程群运行管理、项目指导、经费使用等情况;实验教学项目建设、实验教学开展、学生满意度等情况。

2.匿名网评。通过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调取各项目建设情况、使用数据作为评审依据,组织专家对各项目验收材料进行网络匿名评审。

3.专家会评。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高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建设成效、结项材料、应用推广情况进行验收认定。

4.实地验收。现场重点考察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部署建设情况和推广应用成效。

三、验收要求

1.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课程群的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所属的虚拟仿真教学实验教学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有效链接网址应直接指向所属虚拟仿真课程群。通过省级平台、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和课程群可以访问立项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实现技术对接和数据共享,保持链接畅通。

2.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应具有用户权限管理功能、多端口管理功能、数据统计功能、数据智能分析功能、学习效果评价等功能。

3.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相关使用数据的真实性,主要包括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信息、操作信息(包括操作用户、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用时、得分等)。

四、验收结果

本次验收达不到要求的将取消立项。对于本次未提交验收认定申请的课程群和项目,将取消“河南省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称号。

五、相关要求

项目负责人参照附件内的验收结项书,于4月1日-4月15日期间通过“河南省高等学校虚拟仿真实验教学共享平台”进行网络填报(网址:https://www.hnilab.com/),并于4月15日前将结项材料纸质版及存储验收材料电子版的移动介质送至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35室。

结项材料包含:系统导出结项书一式五份汇总表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各一份验收简介视频(课程群不需要提交简介视频),模板参见附件。

联系人:李老师  67739185


附件:河南省第二批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系列项目验收材料


郑州大学教务部

2025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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