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入研究新时代下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的措施和方法,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教学深度融合,进一步落实我校教学改革项目的实施,切实推进优秀教学成果培育,学校对2023年度立项和2022年度延期的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四新)开展了结项鉴定工作。经专家评审,通过项目314项、延期项目82项、取消立项项目27项,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
公示期3天,请认真核对,如有信息错误、人员超项、评审异议等问题请及时提交书面申请。单位提出的异议,材料上须有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和电话。个人提出的异议,须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并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电话。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230房间
联系电话:67783157
附件:2025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含四新)结项鉴定结果名单
教务部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