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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关于评选2022—2023和2023—2024两学年教学优秀奖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05-13点击数:

校内各单位:

为树立教学典范,鼓励广大教师坚持立德树人,积极探索教学规律,改革教学内容与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水平,表彰奖励在教学工作一线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根据《郑州大学教学优秀奖评选办法》(校教务〔2024〕7号文件),学校决定开展2022—2023和2023—2024两学年教学优秀奖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2022—2023和2023—2024两学年内,承担校内普通本科教学任务的主讲教师。同等条件下,长期在本科教学一线、从事公共或专业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优先。

二、参评条件

参评教师应满足以下条件:

1.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热爱本职工作,注重师德师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治学严谨,刻苦钻研业务,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工作成绩突出。

3.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要求,结合教学内容引入学科发展的新动向和新成果,精心组织教学,课堂讲授概念准确,条理清楚,内容充实,语言生动,强化学生实践和创新能力培养。

4.注重学习有关教育思想和理论,积极进行教学改革,在理论和实验教学研究等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书育人和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如承担过教学改革项目、发表过有关教学研究的文章、编写过有一定影响的教材等)。

5.经校、学院评审组课堂教学现场鉴定及综合评定,教学效果优良,网上教评或学生问卷调查结果优秀。

6.每学年均承担有本科教学任务,并未发生教学事故。

三、申报程序与评选办法

1.个人申报、院系推荐。各学院组织本单位教师申报,并按照有关申报要求进行审核、初评和遴选排序,择优推荐。各学院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成立由院长或主管教学副院长以及相关人员组成的评审组,负责审核、评审推荐工作。推荐名单应在院内公示。

2.学校成立评审委员会,审核申报材料,评选产生教学优秀奖获奖名单并发文公布。

四、评选人数及奖项设置

1.评选比例

评选人数一般不超过近两学年参与教学教师总人数的3%,各学院可按近两学年参与教学教师总人数的5%向校评审委员会推荐,不足1名的按1名推荐。

2.奖项设置

教学优秀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五、申请材料及报送

1.教学优秀奖评审表,见附件1;

2.支撑材料(见附件2),整理为一个PDF文件,首页为目录;

3.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每个单位提交一份,签字盖章,同时填写线上汇总表:

https://docs.qq.com/sheet/DYnhuTVNzQ1ZMSVhR。

请各学院于5月26日前完成推荐,并将5份教学优秀奖评审表、1份支撑材料的纸质版报送到综合管理中心225房间(联系人:王老师、张老师,67781092)。电子版提交到:https://send2me.cn/jfNDytsK/TR2VlJ3CU7rQOA。医学院所属单位申请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由医学教务办公室汇总上报(联系人:陈重言,65051335;地址:二七区大学路40号郑州大学河南医学院行政楼309房间)。

教学优秀奖评选必须严格依照评奖条件和操作程序进行,各种参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对不按程序进行和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

1.郑州大学教学优秀奖评审表

2.支撑材料目录页

3.2022-2023和2023-2024两学年教学优秀奖推荐汇总表

4.郑州大学教学优秀奖评价指标

5.承诺书

教务部   

2025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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