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今年6月是全国第24个“安全生产月”,6月16日为全国“安全宣传咨询日”。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通知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保障我校学生实习实训工作安全、有序开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实安全责任链条
各学院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理念,深刻认识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责任制,学院主要负责人是本院学生实习实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各学院要严格落实实习实训安全管理责任制,将安全管理要求贯穿于实习实训全过程、各环节,确保责任到岗、落实到人。
二、强化过程管理,筑牢安全防范屏障
1.严把实习单位入口关。学院须对拟接收学生的实习单位资质、安全管理水平、实习岗位性质和工作环境等进行严格审核与实地考察评估,优先选择管理规范、安全保障条件完善的单位。严禁安排学生到存在安全隐患或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实习。
2.做实实习安全协议签订关。组织学生、实习单位、学校三方签订规范、权责清晰的实习协议,协议中必须明确包含安全管理职责、劳动安全保障、意外伤害处理、保险购买等核心安全条款。
3.抓牢安全教育培训关。在学生实习实训前,必须组织全覆盖、有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包括:实习单位安全规章制度、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网络安全、紧急避险与自救互救知识、传染病防护、特殊天气(高温、暴雨、冰冻等)防范应对等。强调纪律要求,明确告知紧急情况报告程序和联系人信息。
4.夯实过程跟踪监督关。实习指导教师(校内/校外)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定期深入实习现场或通过可靠方式(电话、线上平台、视频会议等)了解学生动态和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安全隐患和问题。建立并落实学生安全日报/周报制度,畅通学生反映安全问题的渠道。学院应建立实习实训安全巡查和抽查机制。
三、加强总结反馈,提升安全管理效能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对照本通知要求,对本院开展的实习实训工作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自查和风险排查,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隐患,堵塞漏洞,坚决杜绝实习实训安全事故发生,确保每一位实习学生的安全。
各学院要在“安全生产月”期间,认真总结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并把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总结,经学院主要负责同志签字盖章后,于6月25日(星期三)之前发送至邮箱1255227860@qq.com。
联系人:于老师
联系电话:67783258
教务部
202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