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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5-12-26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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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341号)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3年省级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范围

2023年获批立项的省级虚拟教研室3个建设试点:药学核心课程虚拟教研室、现代教育技术课程虚拟教研室、土木工程专业虚拟教研室。

二、验收标准

为科学有效推进验收工作,教育厅拟定了省级虚拟教研室验收标准,详见附件2。

三、验收程序

(一)各虚拟教研室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完善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

(二)虚拟教研室填写《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报告》(附件3),并提供验收报告中已完成目标的相应佐证材料。

(三)学校组织专家进行校内验收,通过后上报教育厅。

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各虚拟教研室提交的验收报告及相关材料进行评议,重点审查申报书中建设目标、预期成果完成情况以及虚拟教研室平台建设使用情况。

)根据专家评议情况,抽查部分虚拟教研室开展实地考察验收。

(五)综合专家评议及实地考察情况确定验收结果。

四、验收结论

验收结论分为通过、不通过。

(一)对验收结论为通过的虚拟教研室试点,认定为省级虚拟教研室。

(二)对验收不通过的虚拟教研室限期整改,整改合格后由高校提出再次验收申请,对再次验收不通过的,取消立项资格。

五、材料报送

验收单位2026年1月9上午10点前将《虚拟教研室建设项目验收报告》、相关佐证材料(单独装订成册,加目录页)及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行政楼230房间,并将上述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yjs@zzu.edu.cn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冰

联系电话:67781093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341号)

2.省级虚拟教研室验收标准(试行)

3.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报告

4.河南省本科高校虚拟教研室建设验收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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