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鼓励普通本科生勤奋学习,激励优秀普通本科生追求卓越,提升学术研究与创新能力,培养高素质拔尖人才,根据《郑州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校教务〔2025〕29号),现将我校2026届普通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与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和条件
主修专业学士学位审核已经通过的2026届普通本科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学术能力强,综合素质突出,未有任何纪律处分和学术不良记录,本科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医学类部分专业学生为毕业考试)等毕业环节成绩达到优秀(A或者90分以上),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授予荣誉学士学位:
(一)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年级专业前5%,且平均学分绩点在3.5以上或课程总平均分在85以上。
(二)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年级专业前15%(各类创新实验班前30%),以郑州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以第一作者或共同第一作者,在CSSCI 收录期刊(扩展版及增刊除外)或者在SCI、SSCI、EI(会议论文集除外)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参加学校认定的全国性(国家级)科技竞赛并获得最高奖。
二、评选流程及要求
1. 符合条件的学生自行填写申请表(附件1),于6月12日下班前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
2. 各学院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实施荣誉学士学位评选工作,拟推荐名单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后,在学院网站或单位公告栏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3. 各学院于6月17日前将本单位荣誉学士学位申请材料(包括学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2汇总表)纸质版报送教务部235房间。
4. 教务部对各学院推荐名单进行汇总后,报学校学士学位审定工作委员会审核、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最终确定授予荣誉学士学位人员名单,发放荣誉学士学位证书。
三、其他事项
1. 荣誉学士学位是一种荣誉称号,证书为校级证书,不进行电子注册,不能获取学位认证报告。
2. 学生平均学分绩点(平均分)以成绩单为准,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以教务系统最好成绩绩点排名为准。
3. 其他未尽事宜,以《郑州大学荣誉学士学位授予办法》为准。
4. 如有问题,请与教务部学籍管理科联系,联系电话:67739185,联系人:钱老师。
附件:
1.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荣誉学士学位申请表
2. 郑州大学荣誉学士学位学生名单汇总表
教务部
2026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