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学校职称工作实际,人事处将于11月21日至11月23日在新校区行政楼537房间接收我校2017年教师系列职称申报人员的材料。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21日上午: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力学与科学工程学院、基础医学院、远程教育学院、一附院。
11月21日下午:公共管理学院、信息管理学院、体育学院(校本部)、物理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公共卫生学院、二附院。
11月22日上午:外语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旅游管理学院、音乐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药学院、国际教育学院、软件与应用科技学院、三附院。
11月22日下午:历史学院、管理工程学院、美术学院、信息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护理学院、国际学院、四附院。
11月23日上午:法学院、文学院、教育系、电气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五附院。
11月23日下午:省人民医院、省肿瘤医院、郑州市中心医院、洛阳市中心医院、其他未列单位。
二、材料上报要求
(一)人事处只接收各单位推荐组专职工作人员报送的材料。
(二)各单位在向人事处上报审核材料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按推荐名次排序的申报人员名单1份。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1份。
3.院系负责人审核盖章的推荐人员《评审简表》纸质版3份、电子版txt格式和pdf格式各1份。(此表各职能部门不盖章,电子版按单位发送至kgk@zzu.edu.cn)
4.填写完整的《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用A4纸正反面打印装订)。(此表盖章要求详见学校网站《关于我校2017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申报人员上报的材料请按以下要求分类分袋上报。
1.人事处审核材料袋包含评审简表中“工作学习简历”以上栏目内容。各类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验后退回。
2.教务部门审核材料袋中包含“学科(专业)建设、指导研究生、青年教师情况”栏目以上教学内容。教学工作量证明及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3.科研部门审核材料袋按送审论文、代表性论文、著作、科研成果分类装档案袋。论文论著检索报告及获奖证书、鉴定成果、项目证明等复印件1份。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三、注意事项
(一)通过各单位推荐的职称申报人员在提交纸质申报材料至人事处之前,推荐单位务必将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电子版(TXT格式和PDF格式)和申报高级职称人员鉴定论文汇总表电子版统一发送至kgk@zzu.edu.cn,否则人事处不做资格审查,不接收申报材料。
(二)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一经提交,人事处将不再予以更换,请申报人员仔细核查填写内容。
(三)申报人员材料只提交复印件,提交后不再退回。
请各单位推荐组专职工作人员组织本单位申报人员及时上报申报材料。
人事处
2017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