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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关于 2009年职务、职称变动重新选择工资系列的通知
发布时间 :
2009-06-03
阅读次数 :
校内各单位:
凡我校教职工中既有行政职务又有专业技术职务(即“双肩挑”)的人员,并于2009年1月1日以后提升行政职务,或者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可以重新选择工资系列。符合上述条件人员的单位,务必通知到每位相关人员,并组织填写《工资系列选择意见书》,于2009年6月20日前由单位统一报人事处劳资科(546房间)。逾期不报者,将视为自愿选择原执行工资系列,不再办理工资变更手续。
特此通知。
人 事 处
2009年6月3日
打印附件:《工资系列选择意见书》
下载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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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原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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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