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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郑州大学党委审计委员会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4-09-26 浏览: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机关各部门,校内各单位:

根据工作需要,经校党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成立郑州大学党委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如下:

主  任:别荣海 李 蓬

副主任:韩国河 陈 曦

成员单位:党政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与学科建设部、人事部(党委教师工作部、党委人才办公室)、资产与财务部、审计处。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审计处。若组成人员变动或校内机构设置调整的,由承担相应职责的人员或成员单位继续履行相关职责,并及时向校党委报备变动情况。

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内部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落实审计署、教育部、河南省内部审计政策规定,领导部署学校内部审计工作;

(二)研究和决定学校内部审计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和发展战略;

(三)审议决策内部审计重大事项;

(四)审议年度审计工作报告;

(五)审议内部审计发现问题线索移交事项,督促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推动审计结果综合运用;

(六)协调解决审计工作中遇到的重大困难;

(七)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管理规范有效、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中共郑州大学委员会

2024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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