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8日下午,审计处进行2026年第七次集体业务学习,学习主题为“高校内部控制讲义第四部分:内部控制客体”。本次学习由审计处处长和俊民主讲,审计处全体人员参加。
和俊民处长围绕内部控制客体的核心概念、分类逻辑、四大类具体标的等内容开展系统授课。课程首先明晰内部控制客体的概念,厘清风险因素、风险事件、风险损失之间的内在逻辑,阐释了将与风险因素或风险损失有关的若干对象作为内部控制客体的底层逻辑。
随后,分模块拆解了作为内部控制客体的四大类具体标的。一是围绕“交易”,结合采购业务全流程案例,讲解高校各类交易与风险及风险损失之间的关系;二是从风险因素、风险损失承载者两个维度,说明将“财产与实物”列为内部控制客体的必要性;三是解读“信息”,在区分财务信息与非财务信息的基础上,梳理了作为风险因素的“信息”和作为风险损失承载者的“信息”;四是剖析“人”这一特殊标的,结合其内部控制主体、内部控制客体的双重属性,强调人是贯穿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全流程的关键变量。
课程最后,和处长梳理了交易、财产与实物、信息、人此四者之间的联动关系,指出这四大类标的的结合可形成组织的各种业务流程,而业务流程是更高层级的内部控制客体;结合高校预算、采购、资产、工程项目、合同等核心业务流程,从内部控制客体视角深入讲解了内部控制设计思路。
下一步,审计处将以本次学习内容为指引,把内部控制客体理论运用到内部审计监督与评价工作之中,推动学校内部控制体系的不断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