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重要渠道,为进一步发挥推免生工作在提高研究生生源质量以及推动高等教育实施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作用,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及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文件要求,根据《郑州大学2021年接受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办法》规定,现将商学院接收推免生工作安排如下:
一、基本原则和组织工作
1.接收推免生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选拔。
2.成立推免生推荐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以加强对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国家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获得所在学校当年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优秀一本毕业生(跨专业推荐生所学专业必须与我校接收专业相近或相关,并有利于我校学科发展)。
3.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创新意识、创新能力较强。参加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竞赛获省级以上奖励或在学期间从事科技活动并获奖或以第一作者身份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者,同等条件下优先接收。
4.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本科学习期间平均学分绩点(GPA)达到3.0以上;通过大学英语四级以上考试。
5.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硕士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并获得学士学位。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申请者应提交的材料
1.《郑州大学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申请表》(附件1)2份。
2.加盖学校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1份。
3.考生政审表(附件2)1份。
4.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复试时验原件)。
5.如果有获奖或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取得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提交复印件或证明。
6.如果在学期间从事课外科技活动中有获奖或有突出表现,提交由学校出具的证明材料(加盖教务处或学生处公章)。
四、复试考核的基本要求
1.专业素质和能力。①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②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③外语听说能力;④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2.综合素质和能力。①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考生复试时须交所在单位出具的政审材料);②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③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④人文素养;⑤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五、复试考核办法及内容
1.复试办法
复试以线上面试形式进行,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①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组织有关专家准备专业综合课和英语试题,采用选题号回答问题的形式进行。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主要根据现场表现和材料展示考察。
2. 复试内容
①专业综合素质能力和英语听说能力。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程度,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应用经济学复试为经济学综合(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工商管理学复试为管理学综合(西方经济学、管理学、统计学),金融硕士复试为金融学综合(金融学、商业银行学、证券投资学),保险硕士为保险学综合(保险学、风险管理与保险、证券投资学)。专业综合面试成绩50分,英语听说成绩满分30分(听说各占15分)。
②综合素质和能力。出具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成绩单原件、获得奖学金的证书复印件、英语成绩复印件、各类获奖证书、发表的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具有学术水平的工作成果证明材料。满分为20分。
③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体健康状况。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接收。
六、奖学金及优惠政策
经考核接收的我校及其他高水平大学推免生,入学报到后,可获得以下标准优秀考生奖金。
1.来源于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推免生25000元;
2.来源于一流大学建设B类高校录取为我校自然科学相关学科推免生10000元;
3.其他推免生5000元。
七、工作程序及安排
1.2020年10月4日前,接收和初审申请者所提交的全部材料以压缩包格式(图片或扫描件以姓名命名)发送至zzusxyyjs@163.com。
2.10月6日在商学院网站公布复试名单,逐一电话通知考生。
3.10月8日上午8:30开始面试。
4.2020年10月22日前上报《郑州大学2021年待录取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汇总表》,经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网上公示拟录取名单。
八、推免生接收工作的监督和复议
推免生招生保证公平公正,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的畅通。对投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招生复试领导小组责成专家复试小组进行复议,并将复议结果报研究生院招生办。
监督电话:0371-67781689
郑州大学商学院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