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文件(校研究生〔2025〕2号),对商学院2017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安花路(学号:201722012110234)、付艺晨(学号:201722012110255)、2018级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王波(学号:201822012110313)、许锋博(学号:201822012110351)做退学处理决定。
如对本处理决定有异议,依据《郑州大学学生申诉处理实施办法》(校政〔2022〕23号)第九条规定,上述学生可在接到或者公告处理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特此公告。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