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和《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暂行管理办法》(校教务2016[4]号)以及《郑州大学普通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务2016[4]号)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凡申请转入土木工程学院的学生按照微积分A和英语成绩的平均分排名录取。如申请人数超过计划接收人数,需要参加土木工程学院组织的面试。录取成绩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之和择优录取。
第二条 申请转入我院学习的条件,须符合《郑州大学关于2017级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
第三条 本规定自2018年1月24日起施行。
土木工程学院
2018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