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今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和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实际,在保护考生安全和保证考试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制定土木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1、招生领导小组
负责对复试的具体过程进行指导和监察。
2、资格审查小组
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核验。
3、防疫领导小组
负责复试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人员健康排查、场地安排、卫生消毒等工作。制定复试期间突发事件和应急预案,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保证各个环节有章可循,责任到人。
4、复试专家小组
复试专家小组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实施复试工作。
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确定复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复试专家小组必须按照复试工作的基本要求现场线下独立评分,评分记录和考生面试视频录像等交研究生办公室专人集中统一保管,任何人不得改动。在评分前可召开复试小组会,研究制定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同一学科专业多个复试小组考核内容、评分标准、程序等应保持一致。
复试专家组成员面试期间应严格遵守纪律,规范个人行为举止,不得迟到和擅离职守,不得擅自提前或者拖延考试时间。每个复试专家小组人数不少于5人,复试小组组长1人,组员4人(其中兼职纪检人员1人),兼职纪检人员负责复试全过程现场监督,并做出记录,秘书1人。
二、防疫要求
1.复试房间应保持通风良好,房间不宜过小。相关设备需提前进行消毒,当日工作结束后房间和设施应进行彻底消杀。非本复试小组成员不得随意进入复试现场。
2.复试小组成员座位应相对固定,成员之间应保持适当距离(大于1.5米)并佩戴口罩,尽量减少不必要的接触。各复试小组之间不得随意串岗。
3.复试过程中如出现人员身体不适、发热等症状时应及时排查原因,排除新冠肺炎因素后方可重新参与复试工作。
4.选拔参加复试人员时应提前摸清健康情况,不符合健康要求者不得入选。
5.复试安排应遵循确保安全、错时错峰原则,尽可能减少人员聚集。
三、复试办法、程序和要求
复试过程采用现场复试。
1、申请材料审核
复试小组对考生提供的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个人陈述书及研究报告、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硕士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硕士论文摘要和结论部分、外语水平证明材料、硕士阶段成绩单、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信等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将审核结果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2、复试程序
复试包括面试和笔试。面试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外语口语、学术水平的考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2小时,满分100分。
1)面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5月12日上午8:30点开始。
地点:土木工程学院三楼302房间、307房间。
2)面试流程:
(1)考核小组审核申请者材料,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满分20分)
(2)英语口语测试,英语提问问题,英语回答问题。(10分钟,满分100分,英语口语测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3)由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10分钟,满分10分)
(4)由考生回答复试专家提问(复试小组重点考察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20分钟,满分70分)
(5)以上成绩均由面试组成员对每个考生独立打分,其中拟报考导师打分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面试组成员打分一共占面试成绩的50%,各打分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以取得及格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3)笔试时间、地点及科目:
笔试时间:2021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
笔试地点:土木工程学院二楼研究生教室203房间
笔试科目:2335 土木工程基础与前沿理论;或2340 工程管理基础与前沿理论。
对于专业课笔试免考的考生,成绩按参加专业课笔试考生最高成绩计入,如考生符合免试条件而本人不同意免试,则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
4)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笔试、听力合格线以学校要求为准,英语笔试、听力、口语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70%。
5)综合排序: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排序按照报考同一类别同一导师的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照研究生院博士下达招生指标,依据招生目录中导师资格认定的排序依次招生。
6)专业课笔试、面试成绩、英语口语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最终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的博士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五、其他要求
1.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2.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
3.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4. 复试期间所有考生均需调取人事档案交研工部审核(具体时间、要求按研工部通知)。
土木工程学院
2021.4.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