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学位博士实施细则
2024年我校全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是由考生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材料初审小组、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我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培养目标、学制及学费、报考条件、报名缴费方式、报名时间、体检、录取、奖助政策及其他说明等政策详见--郑州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郑州大学研究生院http://gs.zzu.edu.cn/info/1024/12813.htm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2.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报考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3.学院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组,同时学院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
二、材料审核
考生需按下述1-11项材料顺序将各项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格式: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5日发至邮箱tmyjs0768@163.com,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交至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3房间。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信息即可,不需要盖章);
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模板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http://gs.zzu.edu.cn/info/1024/12813.htm附件2)
3.专家推荐书(模板见郑州大学研究生院http://gs.zzu.edu.cn/info/1024/12813.htm附件3)
4.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
5.硕士阶段的成绩单;
6.硕士论文(附评议书);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
8.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9.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须提交修读硕士学位课程成绩证明及公开发表的所报考专业学术论文2篇;
10.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现为定向培养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硕士生,现为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考生,须征得委托、定向单位或所在单位的同意,并加盖该单位人事部门公章。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影响录取等问题,由考生自行承担责任);
11.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获奖证书及考生自愿提供的其他申请材料。
说明: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核科目
1.1999-申请考核外语
(1)英语审核
申请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①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CET4≥450分或CET6≥425分。
③IELTS≥6.0;TOEFL≥85;GRE≥260;GMAT≥650;WSK或PETS5考试合格。
(2)口语测试
英语提问问题,英语回答问题,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均由面试组成员给每位考生独立给分,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成绩,成绩60分为合格,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英语口语测试与业务课二同时进行。
2. 业务课一:2999-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形式。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具体地点见学院公示栏)。
笔试内容:《土木工程基础与前沿理论》
笔试形式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取得及格(6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
申请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业务课一免试。
(1)硕博连读、直博生;
(2)以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及相关学科发表2篇EI收录正刊期刊论文或2篇SCI(SCIE)收录正刊期刊学术论文,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
(3)以第一发明人(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申请发明专利2项且获授权;
(4)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等政府奖)。
3. 业务课二:3999-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2:30开始;
面试地点: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具体地点见学院公示栏)。
面试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设考核小组组长1人,纪检人员1人。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成绩,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并给出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包括材料综合评定成绩(满分20分)、申请者自述(满分10分)及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70分),面试成绩以取得及格分(60分)以上为合格。以上成绩均由面试组成员给每位考生独立给分,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成绩。
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1)考核小组审核申请者材料,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2)由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3)由考生回答复试专家提问(复试小组重点考察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4.加试科目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笔试)思想政治理论,加试科目为自然辩证法,具体安排按研究生院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专业课科目:(1)高等土力学(2)基坑支护及地基处理;或(1)混凝土结构学(2)建筑结构试验。
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取得及格(6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综合考核成绩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占30%,业务课二成绩占70%。
复试成绩=业务课一成绩×30%+业务课二成绩×70%。
对于业务课一免考的,成绩按参加考试考生最高成绩计入,如考生符合免试条件而本人不同意免试,则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英语口语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6.公示
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序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导师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依次招生。在2024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81162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39268
报名咨询QQ群号:703481220
工程博士实施细则
2024年我院实行“申请-考核”招生方式。“申请-考核”是由考生按照规定的申请条件提出书面申请并递交证明材料,经材料初审小组、导师对考生材料进行审查、筛选,我院组织专家组进行学业水平、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潜质等方面综合考核,择优录取。
培养目标、培养方式、报考条件、学制与招生计划、报名及缴费方式、报名时间、体检、录取、奖助政策及其他说明等政策详见郑州大学2024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郑州大学研究生院
http://gs.zzu.edu.cn/info/1024/12814.htm。
一、组织机构
1.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2.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报考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实施细则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3.学院成立不少于5位博士生导师组成的考核组,同时学院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
二、材料审核
考生需按下述1-121项材料顺序将各项材料扫描整理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档,文档命名格式:报考专业+报考导师+姓名,于2024年4月22日-2024年4月25日发至邮箱tmyjs0768@163.com,以上材料的纸质版交至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3房间。
提交材料清单如下:
1.《博士网络报名信息简表》(报名成功后从网络报名系统导出,该材料个人签字确认信息即可,不需要盖章);
2.《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模板见郑州大学2024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郑州大学研究生院http://gs.zzu.edu.cn/info/1024/12814.htm附件2);
3. 个人简历、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的证明,以及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模板见模板见郑州大学2024年攻读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郑州大学研究生院http://gs.zzu.edu.cn/info/1024/12814.htm附件3);
5.学士、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硕士学历证书复印件;持国外学位证书报考者,需提交“教育部留学生服务中心”的证明复印件,单证(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考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硕士学位认证报告;
6.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7.本科、硕士期间的成绩单原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培养单位主管部门公章或考生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8.硕士学位论文中英文摘要;
9.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含已获得的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性论文或专著等复印件(如论文被EI或SCI收录,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复印件;如论文发表的期刊为EI或SCI刊源,但论文尚未被检索,则需提供期刊为EI或SCI的刊源证明复印件);
10.外语水平成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如:CET4或CET6、TOEFL、IELTS等成绩);
11.承担或参与工程应用类国家重大专项、重大工程项目、重大产品研发项目,省部级重大、重点项目和重大横向项目单位推荐信;
12.申请者自愿提交的材料。
除以上材料外,申请者需结合工程博士科研设想与郑州大学签署不少于50万科研合同,且拟录取公示前到账经费不低于25万。
说明:申请人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申请条件,如实提供上述所列申请材料。如发现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作弊及其它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并视不同情况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报名材料作为资格审查的一部分,非原件一旦提交恕不返回。重复录取的考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录取资格,一切后果考生自行承担。
三、考核
1.1999-申请考核外语
(1)英语审核
申请者须达到以下条件之一,方可报考。
①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②CET4≥425分或CET6≥400分;
③IELTS≥6.0;TOEFL≥85;GRE≥260;GMAT≥650;WSK或PETS5考试合格。
(2)口语测试
英语提问问题,英语回答问题,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成绩均由面试组成员给每位考生独立给分,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成绩,成绩60分为合格,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英语口语测试与业务课二同时进行。
2. 业务课一:2999-专业基础考核 ,采用笔试形式。
笔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上午9:00-12:00;
笔试地点: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具体地点见学院公示栏)。
笔试内容:《土木工程基础与前沿理论》
笔试形式考试时间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以取得及格(60分)以上成绩为合格。
申请者符合以下条件之一时,业务课一免试。
(1)以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及相关学科发表1篇SCI(SCIE)或EI收录正刊期刊学术论文,需提供文章检索证明;
(2)以第一作者(或本人第二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在所属学科及相关学科发表2篇中文核心正刊期刊论文;
(3)以第一发明人(或本人第二,导师第一)申请发明专利1项且获授权;
(4)获省部级二等奖及以上奖项(奖项指: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和发明奖等政府奖)。
3. 业务课二:3999-综合能力考核,采用面试形式。
面试时间:2024年5月15日下午2:30开始;
面试地点: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具体地点见学院公示栏)。
面试考核专家小组由不少于5位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设考核小组组长1人,纪检人员1人。考核专家组成员分别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给出成绩,同时根据招生专业的实际情况进行专业知识面试,并给出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包括材料综合评定成绩(满分20分)、申请者自述(满分10分)及专业知识面试成绩(满分70分),面试成绩以取得及格分(60分)以上为合格。以上成绩均由面试组成员给每位考生独立给分,加权平均后作为最终成绩。
面试具体流程如下:
(1)考核小组审核申请者材料,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2)由考生将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等内容以PPT形式进行阐述,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3)由考生回答复试专家提问(复试小组重点考察考生的研究报告、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论文写作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创新精神、科学研究兴趣等),小组成员独立给出成绩。
4.综合考核成绩
复试成绩全部量化,复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英语口语成绩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业务课一成绩占30%,业务课二成绩占70%。
复试成绩=业务课一成绩×30%+业务课二成绩×70%。
对于业务课一免考的,成绩按参加考试考生最高成绩计入,如考生符合免试条件而本人不同意免试,则按实际考试成绩计入。业务课一成绩、业务课二成绩、英语口语成绩低于60分者,考核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体检结果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一律视为复试不合格,均不予录取。
5.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排序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导师根据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依次招生。在2024年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
4.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申述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81162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39268
报名咨询QQ群号:70348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