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大学青年教师“求是”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20号)和《郑州大学青年专职科研人员“求是”计划实施办法(试行)》(校人事﹝2020﹞12号)文件精神,土木工程学院于2024年11月19日组织专家依照聘用合同对薛普宁老师进行聘期考核,对陈志举老师进行中期考核。参会专家认真听取了两位老师的成果汇报,并对其现阶段存在的问题和未来的发展方向作出指导。经会后评议,认定薛普宁老师的考核结果为合格,陈志举老师的考核结果为合格。
依照学校规定,参加考核人员的申报简表签字、盖章后须在各二级用人单位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特此公示。
2024年11月28日
土木工程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