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

作者: 时间:2025-04-05 点击数:


一、接收调剂的专业

081402  结构工程

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二、接收调剂的基本要求(按专业)

(一)081402  结构工程

1. 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0814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0801力学一级学科各专业、0823交通运输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0871 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0859土木水利类别各领域。

2. 初试科目要求: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301数学(一),科目四不限。

3. 初试成绩要求:101成绩≥34201成绩≥34301成绩≥51,科目四成绩≥51,总分≥260

(二)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

1. 考生一志愿专业范围:0814土木工程一级学科各专业、0807动力工程及热物理一级学科各专业、0859土木水利类别各领域、0855机械类别各领域、0858能源动力类别各领域。

2. 初试科目要求:101思想政治理论,201英语(一)或204英语(二),301数学(一)或302数学(二),科目四不限。

3. 初试成绩要求:101成绩≥34201成绩≥34204成绩≥34301成绩≥51302成绩≥51、科目四成绩≥51,总分≥260

三、工作程序

所有调剂考生均需通过研招网进行调剂操作,我院对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发送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确认复试通知,如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确认操作,则视为自动放弃。同时,已接受复试通知的考生通过研招办复审后,可登录我校复试通知单打印系统,导出复试通知单提交给学院。所有复试考生均应持复试通知单参加复试,无相关专业复试通知单在该专业参加的复试无效。

四、复试办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原则

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按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对于初试科目不同的调剂考生参照初试成绩、既往学业水平等综合考量,择优接收具有优良本科教育背景和科研训练经历的优秀考生。

(二)复试方式和时间安排

1. 复试方式

线下现场复试。

(三)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2025410日下午2:00开始。

(四)资格审查

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需于2025410日上午11:00-12:00到郑州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0号郑州大学木工程学院研究生办公室303房间报到,并提交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 郑州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单(系统网址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2. 准考证。

3. 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如果身份证丢失,可以用临时身份证(在有效期内,有效期为3个月)或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户籍证明(贴有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盖骑缝章)。

4. 学籍、学历(学位)证明。

1)应届本科毕业生需提交学生证及复印件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开具的在校生证明或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往届生提交网络报考所填报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复试时往届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提交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研究生学籍在籍的需提交学籍所在高校研究生院(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4)在境外获得学历或学位证书的考生需提供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 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应为红章。

6. 诚信复试承诺书。(报到时现场发放填写)

7.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须提交经相关地区主管部门盖章的《报考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少数民族考生身份以报考时查验的身份证为准,复试时不得更改。少数民族地区以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为准。

8.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须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退出现役证》和学历认证报告或电子注册备案表(延长有效期6个月)。

9. 政审表。

注:以上材料410日上午审查后返还给个人,410日下午复试时需将以上材料及《郑州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呈报表》(报到时发放)《郑州大学2025年攻读硕士学位考生选择导师情况表》(报到时发放)交于复试小组秘书以供审查。

 

(五)复试的主要内容及权重

复试总成绩满分100分,复试总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30%。复试内容包括外语口语听力测试、专业能力考核及综合考核。

1. 外语口语听力测试:满分20分,口语和听力各占1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0%,考核时长一般6分钟。

采用面试形式,主要内容包括:

1)用英语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年龄及就读研究生以前的学习、工作和科研等。重点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

2)现场挑选一段专业英语短文,考生朗读并翻译,主要测试考生对专业英语的掌握和运用能力。

3)回答复试专家提出的问题,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准确理解专家的问题,回答语言表达是否确切灵活,用语是否得体。

2. 专业能力考核:满分8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80%

1)复试笔试科目考核

采用现场抽题形式,满分4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

1081402 结构工程:混凝土结构基本原理。

2085906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复试科目:暖通空调。

2)实践考核

采用面试形式,满分15分,占复试总成绩的15%。主要测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专业知识考核

采用面试形式,满分25分,占复试总成绩的25%。主要考核考生的知识结构和分析问题、综合解决问题的能力。

4)非工科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

加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时间为3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加试成绩60分为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1081402结构工程专业的加试科目:钢结构、土力学与基础工程

2085906 人工环境工程(含供热、通风及空调等)专业的加试科目:建筑环境学、传热学。

3. 综合考核:此项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考核内容应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工作学习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心理健康状况等方面。

4.复试总成绩

复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复试总成绩 ≥ 60分为合格。

5. 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复试期间审查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者、考试违纪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不予录取的考生将在复试结果公示表备注栏中注明。

 

(六)综合总成绩及公示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成绩[初试统考科目(前三科)]均折合为百分制后,按相应的权重相加为综合总成绩。初试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70%,复试总成绩占综合总成绩的30%。

综合总成绩=初试统考科目(前三科)÷3.5×70+复试总成绩×30%。

各专业排名按照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原则:

1. 大学生士兵计划考生单独排序。

2.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单独排序。

3. 如考生综合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按以下顺序比较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专业课数学英语政治,分高者排在前面。

(七)体检

体检在入学报到时进行,具体方式和安排按研究生院的通知执行。

五、录取工作

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人数按学校最终下达招生计划执行。

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其他要求

1. 考生复试时应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确保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诚信。

2. 录取类别的选择。考生应慎重选择录取类别,录取类别一旦确定,不予更改。我院只招收全日制考生,考生需按相关规定提供政审材料,完成调档(全日制)、协议签订事项。具体提交方式和时间以我校研究生工作部通知为准。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全日制研究生就业方式可选择定向就业或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不转入我校,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培养协议,并提交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定向就业协议。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本人毕业时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非定向就业研究生的工资关系和人事档案必须转入我校。

3. 考生须自觉服从学校和学院的统一安排,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参加各项复试环节。考生在复试的整个阶段须保持联系畅通,以便学院联系。考生无故失联造成无法完成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复试。

4. 为便于各专业确定导师,复试前考生在报考专业方向依次选择3位导师。根据考生填报的导师和考生的实际情况,实行导师和考生双向选择。

5.特别提示。复试是国家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一部分,复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根据相关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而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6. 第一学期学业奖学金分配排名在一志愿之后。

7.有意愿调剂的考生请加QQ群:1018533773

8.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调剂说明谨慎填报,以免因不符合调剂条件影响本人调剂机会。

9. 未尽事宜请联系0371-67781692

七、监督与申诉

监督电话:0371-67781162

申诉电话:0371-67739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