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统战部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1-04-02 点击数:
侨 眷 证 办 理 程 序
个人申请材料:
①个人书面申请
②与华侨归侨(常住人口户籍证明或查档)的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③华侨归侨的身份证明(绿卡复印件及领使馆公证书)
④申请人户口薄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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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所在院系党总支申请,院系党总支审核并出具证明信(需证明本人身份及本人与华侨归侨的亲属关系)后到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校党委统战部查阅申请材料齐全后,申请人填写《归侨侨眷港澳同胞及其眷属身份认证登记表》加盖统战部公章
由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和登记表(均一式三份)到省政府侨务工作办公室国内侨务处认定、发证
校党委统战部备案(申请材料和登记表等留存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