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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郑州大学第二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时间:2015-01-28 点击数:

 各基层工会:

     根据教育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和省教育厅、省教育工会《河南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经学校党委和河南省教育工会批准,郑州大学第二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将于2015年3月下旬召开。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会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总结第二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来的各项工作,提出今后学校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审议《郑州大学综合改革方案》、《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郑州大学院(系)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和《郑州大学高水平成果(荣誉)奖励办法》,坚持以“一省一校”为主线,以协同创新为抓手,加快学校转型发展与内涵建设步伐,发扬民主,深化改革,凝聚共识,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全面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步伐。

二、会议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5年3月下旬。会期一天。

     地点:学校综合管理中心第一报告厅。

三、会议议题

 (一)听取审议校长工作报告;

(二)审议学校财务工作报告;

(三)听取提案工作报告;

(四)审议《郑州大学综合改革方案》;

(五)审议《郑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

(六)审议《郑州大学院(系)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实施方案》;

(七)审议《郑州大学高水平成果(荣誉)奖励办法》。

四、参会人员

全体正式代表、若干列席代表。

请各单位于2015年3月13日前将本单位第二届第二次教职工代表大会以来(2014年5月24日后)终止代表资格人员名单报送至校工会503房间(联系电话67781071)。

五、组织领导

会议由大会主席团主持。以原代表团为单位参加会议,开展提案、讨论、审议等活动。会议筹备工作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由校工会具体组织实施,党办、宣传部、校办、发展规划处、学术委员会办公室、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后勤管理处、后勤集团等相关部门配合。

郑州大学第二届第三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水平建设步伐的大好形势下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是全校教职工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大会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在党组织的直接领导下,按照学校的总体部署,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切实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努力把本次大会开成一个民主团结的大会、集思广议的大会、凝心聚力的大会,为建设高水平大学作出应有的贡献。

 

附件:  教代会代表资格确认统计表.doc  
  

郑州大学工会委员会   

                                2015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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