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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三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5-07-17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 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不断加强大学生党员队伍建设,进一步发挥优秀大学生党员标杆作用,在全校形成“学先进、赶先进、当标兵”的良好氛围,激励青年学生努力成长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结合工作实际,现就组织开展第三批全省高校“大学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通知如下。

一、选树对象

面向全校在籍全日制研究生中共正式党员,选树若干名“大学生党员标兵”,示范带动大学生党建工作质量全面提升。

二、选树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能够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 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 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对党忠诚。

(二)遵纪守法好。严格遵守党章党规党纪,自觉按照党员标准规范言行,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遵守校规校纪,未出现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三)学习成绩好。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科技学术创新、学科竞赛等活动,取得优秀学术科研成果;在校期间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且获得校级(含)以上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标兵、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干部等荣誉。学业课程没有不及格或补考的情况。

(四)服务师生好。牢记党的宗旨,关心社会,乐于奉献, 热心为集体、为同学服务,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在广大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受到广泛赞誉。

(五)示范带动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就业创业等活动中,走在前、作表率,取得较好成绩。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中有突出表现。

三、组织实施

(一)组织推荐。每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至多推荐1名,要严格推荐标准,确保推荐的“研究生党员标兵”事迹过硬,群众认可,能够真正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拟推荐对象填写《郑州大学“研究生党员标兵”推荐表》(见附件 ), 同时提供先进事迹材料(不超过800字,模板自定),并附相关支撑材料。

(二)材料上报。推荐表纸质版一式三份,先进事迹、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所有电子版材料以压缩包形式发送至邮箱yangongbu@zzu.edu.cn。报送截止日期为10月13日中午12点,逾期不再接收。

(三)校内评审。校内评审组对各单位推荐的“研究生党员标兵”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评议,择优确定初步入选对象名单。

(四)名单公示。入选对象名单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官网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监督和举报,如发现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情形,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公示结束后,确定最终入选名单和省级推荐名单。

四、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研究生党员标兵”选树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审核把关, 以选树活动为契机,及时发掘、凝练、宣传大学生党员先进典型事迹,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引领带动广大党员围绕当好党的创新理论传播者、科技报国主力军、服务社会带头人、青年学生“领头雁”等开展学思践悟,努力造就更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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