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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大学2025年研究生迎新及秋季新学期开学工作安排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5-09-01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工作安排,我校2025级研究生新生将于9月7日到校报到。为做好新学期各项工作,圆满完成迎新及新学期开学各项任务,根据郑州大学2025年迎新工作实施意见,结合研究生工作实际情况,现对郑州大学2025年研究生迎新和秋季新学期开学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迎新工作时间及地点安排

(一)迎新时间

研究生新生报到时间为9月7日,迎新工作时间为7:00-20:30。

(二)迎新地点

各培养单位应在本单位设立迎新报到点。部分在多个校园有新生住宿的培养单位,应该设立多个迎新报到点并提前将报到地点通知给新生。研究生新生具体报到地点如下:

1.南校区:河南音乐学院、书法学院、地球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与动力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的新生在南校区(郑州市大学路75号)报到。

2.北校区: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管理学院、化工学院、化学学院、力学与安全工程学院、水利与交通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橡塑模具国家工程研究中心、网络空间安全学院、河南先进技术研究院的新生在北校区(郑州市文化路97号)报到。

3.东校区:医学科学院、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的新生在东校区(郑州市大学北路40号)报到。

4.各临床医学院、附属医院研究生新生在附属医院安排的报到地点报到。

5.其他培养单位的研究生新生在主校区(郑州市科学大道100号)报到。

其他特殊情况的研究生报到地点,以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通知为准。研究生具体住宿校区和宿舍信息,以后勤保障中心和相关培养单位通知为准。

二、迎新报到流程和要求

(一)报到流程

新生到达各校区后,进入校园到各培养单位设立的报到点报到并办理手续。具体流程如下:

1.学生提交录取通知书(审核后副本联交院系)、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培养单位进行审核。请各单位收取新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各1份留存备查。

2.收取党团组织关系、往届生的工资关系转移证明(或档案存放证明)等其他材料。

3.学生现场采用迎新系统“扫一扫”功能识别迎新二维码并进行信息核验。

4.发放校园卡及宗教知识手册等相关材料。

5.由各培养单位组织志愿者引导、帮助新生到宿舍安排住宿。

6.后勤部门在各学生宿舍楼发放宿舍钥匙。

7.研究生报到缴费后自动电子注册(按照通知要求时间缴学费、住宿费等)。

8.各单位组织学生在报到后及时在研究生教育支撑平台中完成研究生新生基础数据的采集工作,包括个人信息、家庭情况、政治面貌、学习表现等。

如有缴费、注册、住宿、招生录取、绿色通道、校园卡办理、户口转入等问题,主校区新生可到荷园“一站式”学生社区设立的现场咨询点咨询解决;其他校区由各单位汇总相关情况后,报相关职能部门一并解决。教务部、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事务办公室)、资产与财务部、保卫处、后勤保障中心在咨询点现场联合办公。

(二)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成立迎新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做好迎新工作方案,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严格执行学校关于新生报到的有关规定,安排专人负责迎新工作,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准备,选派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志愿者做好引导、接待、报到等工作, 确保高效、有序、安全地完成迎新工作。

2.各培养单位应做好新生报到基本信息核对工作。对新生本人与招办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照片或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场照片信息、考生电子档案、准考证、录取通知书、考生纸质档案、录取考生名册、户口迁移证、身份证等信息逐一对照核查。审查过程发现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取消入学资格。

3.各培养单位应于新生报到当天完成研究生开学报到信息统计工作,并于当天下午16:00前在迎新系统中确认已报到研究生报到手续完成情况。因故不能按时报到或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应按程序及时办理相关手续,放弃入学资格的新生应及时提供相关的书面材料,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三、新学期工作安排

1.各培养单位应按照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郑州大学2025级研究生入学教育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在9月8日至30日期间组织开展研究生新生入学教育。(联系人:孙老师,电话:67781711)

2.各培养单位应及时将新生往届生工资关系证明(工资关系转移证明或档案存放证明)收齐后,填写详细清单,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清单交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房间。(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7781711)

3.各培养单位在审查完新生档案后,形成新生档案审查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将报告交到研究生档案室649房间,研究生人事档案移交时间另行通知。(联系人:李老师,电话:67781700)

4.各培养单位按照组织部或校团委要求,统一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5.因家庭经济困难不能按期缴纳学住费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并通过绿色通道申请缓缴。各培养单位应及时按通知要求审查、整理、汇总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的相关资料,汇总后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3房间。(联系人:祁老师,电话:67739179)

6.各培养单位于9月8日中午10:00将研究生报到情况报告学生管理部门(经分管学生工作领导签字盖章,word版和PDF签字盖章扫描版发送至yangongbu@zzu.edu.cn),报告内容应包含各年级研究生应报到人数、实际报到人数、未报到研究生人数及具体情况等。(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739527)。

7.开学两周内,各单位应详细排查在两周内未到校报到、未请假或请假超期的各年级研究生具体情况,并将本单位在两周内未报到相关研究生基本信息、核查落实情况、通知记录等形成纸质版报告,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9月22日17:00前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3房间。(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739527)

8.各培养单位应在开学两周内详细排查研究生思想动态,重点排查研究生在假期有无发生重大事故或者突发事件,有无因汛情、疫情等灾害受灾,有无因家庭经济困难、疾病或心理健康问题而严重影响学业的研究生,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重点关爱工作实施细则》建立台账,做好帮扶。同时,做好学生安全稳定工作,对涉及有安全稳定隐患的场所,特别是研究生宿舍和研究生实验室进行逐一排查,对广大研究生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做好各项安全预案。(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739527)

9.各培养单位应依据相关规定在3个月内对新生进行资格复查。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一经查实,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报请有关部门追究相应责任。(联系人:张老师,电话:67739527)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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