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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6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的通知

发布人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6-04-16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中展现毕业生青春作为、彰显青春风采、贡献青春力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工作的通知》(教办学〔2026〕104号)和《郑州大学研究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办法》(校研究生〔2020〕2号),现将我校2026年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2026年毕业研究生(含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爱国情怀深厚。政治立场坚定,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提出的各项要求,热爱祖国,脚踏实地。

(二)学习成绩优异,遵规守纪诚信。在校期间,按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所修课程全部及格。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与诚信准则,无违纪处分记录,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综合素质全面,引领作用明显。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积极参加体育锻炼、校园文化活动、社会实践、学科竞赛和志愿服务活动,热爱集体、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正确的成才观、职业观、就业观,能够发挥导向作用。

(四)在研究生期间获得过校级“三好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省级优秀毕业生必须从“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中产生。

(五)学术成果须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之一:

1.博士研究生:人文社科类须至少在SCI、SSCI、CSSCI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在河南省教育厅认定的CSSCI权威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学科须在SCI期刊发表2篇学术论文,或在中国科学院认定的SCI一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2.学术学位硕士生:人文社科类须至少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理、工、医类学科须在SCI、EI期刊发表1篇学术论文。

3.获得国家授权发明专利:博士研究生2项,硕士研究生1项。

4.博士研究生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学科竞赛一等奖;硕士研究生获国际、国家级学科竞赛三等奖及以上奖励、省级学科竞赛二等奖及以上奖励。

5.博士研究生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或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博士研究生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二等奖前五;硕士研究生获省部级科技奖励一等奖,二等奖排名前七,三等奖排名前五。

6.硕士研究生参编著作应为3万字以上,须在书中明确标注所撰写内容或章节,著作内容应与学位论文选题密切相关。

7.专业学位研究生主要考察创新实践能力,其成果形式除上述要求所包含的形式以外还包括:

(1)参与编写国际、国家、地方及行业、企业标准一项(署名须有郑州大学)。

(2)研究生参与制定政策法规、发展规划、法律条款,或撰写研究报告、提供决策咨询服务并获得地市级以上党政部门采纳或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或参加专业实践过程中完成的研究项目或阶段任务为实践单位(须为上市企业、国有大中型企业)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效益证明须经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8.体育学、建筑学、城乡规划学、音乐与舞蹈学、美术学等学科专业可按照国家学科评估和专业学位水平评估需要适当调整优秀毕业研究生学术成果条件并与学校进行充分沟通。

(六)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选:

1.在校期间多次获得校级以上(含校级)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十佳研究生、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党员干部等荣誉称号或国家奖学金的学生。

2.专业技能突出,在校期间获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技能人员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实践、创新能力强,在学术、科研、技能大赛、创新创业大赛、职业规划大赛等省级及以上的活动中成绩突出,有重要发明创造或为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3.响应国家号召参军入伍、献身国防事业。积极参加基层就业项目,自愿赴西部、边远地区和重点领域、新兴领域、乡村振兴就业。自主创业或参与创业且成绩显著,能够以创业带动就业。

(七)预计不能正常毕业的不能列入评选对象,在学院评审阶段仍存在欠费问题的学生不能参评。院系推荐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出现有不符合推荐条件的,下一年度扣除院系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名额。

(八)直接推荐

在校期间,面对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冲锋在抢险、救灾、救人一线,见义勇为、主动担当,且获得县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不含政府部门组成部门、内设机构等)表彰(表扬信、感谢信、志愿服务证明等除外),不受名额限制。

三、推荐程序

(一)各培养单位要按照坚持公平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2026年各单位优秀毕业生名额分配认真负责地做好本单位的评选工作,博士、硕士必须按照条件分开评选,省级及校级优秀应届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应确保通知到每位毕业生,推荐人选名单要通过培养单位公告栏或网络等方式公示三天。

(二)各培养单位在报送优秀应届毕业生时,同时报送1名优秀毕业生典型事迹材料(电子版)。

(三)各培养单位要组织被推荐的毕业生认真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做到内容真实、字迹工整,各项不得空缺,不得加页。表格所盖院系公章应为培养单位行政公章。学术成果应附获奖证书、论文复印件和相关检索证明。毕业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过国家奖学金、十佳研究生、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可以不再上报证明材料,请在主要事迹中填写清楚即可。

(四)各培养单位务必于2026年4月24日中午12点前将《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认定表》(见附件2,统一用A4纸正反打印,一式两份,不能加页),《郑州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见附件3,统一用A4纸打印,一式一份,不能加页),《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研究生汇总表》(见附件4,用A4纸打印,一份),交至综合管理中心203室,并将附件4、附件5的电子版发送yangongbu@zzu.edu.cn。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67739527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6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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