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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封装2016届毕业研究生人事档案的通知

发布人 :研工部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16-06-15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毕业研究生

根据学校档案转接的时间要求,研究生院定于6月21日—23日封装2016届毕业研究生档案,为了确保毕业研究生档案封装工作顺利进行,具体要求如下:

一、封装档案的具体材料

1.招生录取材料(录取登记表);

2.毕业生登记表;

3.成绩单;

4.授予学位材料(申请书、评阅意见两份);

5.党团材料;

6.奖惩材料

7.其它需要转入人事档案的材料

以上材料各培养单位需按要求全部签字、盖章完毕后,将每个毕业生的档案材料集中在一起,按学号顺序排好,并填写封装档案清单,各培养单位负责老师进行装档审核并签字

二、封装档案工作人员的要求

1.鉴于人事档案管理和转递的严肃性、保密性、准确性,要求各培养单位安排老师负责此项工作,负责老师必须亲临档案封装现场。档案室统一安排档案室助管协助各培养单位进行档案封装工作。档案封装时,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装档人员应按照工作要求,做到认真细致、准确无误、完成档案交接手续。

2.封装档案的工作人员和学生助理要严守档案秘密,不得泄露档案的内容,更不得随意抽拆、撤换、涂改档案材料。

3.与装档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到档案封装现场,更不能随意接触档案。

4.任何人员不得将档案带离现场。

三、档案盖章及封装的具体时间安排

1.6月21日上午 9:00—14:00 ,外语学院、文学院、法学院、历史学院、公共管理学院、机械工程学院、化工与能源学院、第二临床学院、建筑学院、教育系、第一临床学院。

2.6月21日下午 14:00—17:00,马克思主义学院、信息工程学院、信息管理学院、管理工程学院、体育学院(校本部)、旅游管理学院、体育学院、力学与工程科学学院、美术学院。

3.6月22日上午9:00—14:00 ,物理工程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电气工程学院、数学与统计学院、水利与环境学院、基础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土木工程学院、公共卫生学院、商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4.6月22日下午14:00—17:00,药学院、口腔医学院、护理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第三临床学院、第五临床学院、人民医院、肿瘤医院、音乐学院、软件学院

5.6月23日为研究生院档案室学生自提档案时间,同时进行档案整理收尾工作。6月24日档案室将封装完毕的研究生档案转交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

四、其它事项

1.封装档案地点在综合管理中心6楼研究生院档案室649房间,联系电话:67781700。

2.需要在研究生院自提档案的毕业研究生需本人凭身份证及复印件于6月23日当天到研究生院档案室领取个人档案,6月24日之后请到学校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相关档案手续。(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67781190,67781191)。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年6月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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