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
2017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合同已经下发我校,根据校资助管理中心及国家开发银行的工作安排,要求所有贷款学生11月3日前必须签订合同,请各单位辅导员通知本单位贷款学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校园卡于11月3日前,到新校区松园研究生创新中心二楼207房间签订合同,逾期不签的学生视为自动放弃贷款。(贷款学生名单见附件)
具体时间安排如下:11月2-3日下午2:30-5:30,晚上6:30-8:30。
特此通知。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7年11月1日
2017年度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签订合同学生名单(网站公示版).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