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和导师:
导师为研究生发放“助研费”是指由研究生导师设立助研岗位并根据研究生参与其科研项目或临床工作的情况自愿给予适宜的经费资助,该助研津贴主要通过导师科研项目经费中的劳务费列支。为简化报账流程、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规范管理,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汇总上报财务处报账,财务处将每月10日至20日集中一次性受理报账。
导师应严格依照科研经费使用规定和研究生“助研费”有关标准执行,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做好审核、汇总、规范报账工作。具体报账流程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1。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确定一名研究生办公室工作人员作为经手人,具体负责汇总和报账工作,同时明确一名主管领导负责审核签字。
附件1:导师发放研究生“助研费”报账流程
附件2:郑州大学研究生导师发放研究生助研费明细表
附件3:郑州大学研究生导师发放研究生助研费汇总表
附件4:郑州大学光大银行代发清单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财务处
2020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