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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干部队伍备案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孙瑞洲    信息来源 :思想政治教育科     发布日期 :2021-10-14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郑大党研字〔2021〕2号)(附件1)文件精神,积极引导研究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不断提高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研究生干部队伍备案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校研究生会、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河南省(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和郑州大学博士生宣讲团的研究生干部;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设置的研究生党、团总支(团支部)书记、委员,年级长、班长及相关委员。

二、工作流程

1.校研究生会、培养单位研究生会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和《郑州大学研究生会章程》进行岗位优化调整和人员换届改选,按《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规定程序产生,最终统一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备案。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非毕业年级设置的研究生党、团支部和年级、班级委员会进行岗位设置调整和人员换届改选后报备,统计信息模板见附件2-4。毕业年级的年级、班级委员会可按照培养单位目前岗位设置方法进行研究生干部的队伍管理,统计信息模板参照附件5-6。

3.河南省(郑州大学)研究生创新中心和郑州大学博士生宣讲团的换届改选和备案工作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另行组织安排。

三、工作要求

1.各培养单位应重视研究生干部队伍的选拔、备案和培养,注重研究生干部队伍的人员结构,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研究生干部的教育与管理,不断提升研究生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创新意识、团队精神和实际工作能力。

2.经过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批准备案的,方可认定为具备校、院研究生干部身份。校、院两级组织要保障学生干部应享有的权益,应在开具研究生干部任职证明、参评郑州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相关荣誉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协助。

3.所报送的信息要求真实、准确、及时,经单位主管领导审阅签字后,加盖公章的纸质版于10月25日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办公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邮箱yangongbu@zzu.edu.cn。

联系人:孙瑞洲6778171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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