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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家庭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奖助贷管理科     发布日期 :2022-11-10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教财〔2019〕84号)文件要求,为做好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落实国家和我校各项针对贫困生的资助政策,请各单位成立由培养单位党委(总支)副书记或副院长为组长,辅导员、学生代表为成员的贫困生认定小组,通过主动收集,精准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尤其是脱贫享受政策学生、风险未消除监测对象、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多渠道了解其家庭经济状况和受助情况。收集汇总符合特困条件学生的信息和证明材料复印件,经培养单位初审后于11月18日下午4点前将本单位贫困生认定小组名单、特困生汇总表(见附件)电子版及学生个人证明材料电子版(每个人材料单独建档命名,封面注明单位、姓名、困难类别)打包发送至邮箱(jzd@zzu.edu.cn)。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已存在信息的学生不必提交证明材料,未出现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特困生、包括以下情况,需要提供材料要求:

1.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提供当地扶贫办脱贫户证明(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需显示有相关学生信息)

2.低保户家庭学生(提供低保证)

3.烈士家属(提供烈士家属证明)

4.孤儿(户口本或街道、村委会孤儿证明)

5.残疾学生或残疾家庭学生(提供本人或父(母)残疾人证)

(注:以上材料均需提供清晰扫描件、拍照件。)

联系电话:67739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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