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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建2023-2024郑州大学研究生党员示范岗的通知

发布人 :    信息来源 :     发布日期 :2023-12-05    阅读次数 :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党员: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强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加强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推进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有效落实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意见》,现根据《关于在全校开展“研究生党员示范岗”创建活动方案》要求,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研究生党员示范岗”考核、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切实加强党的思想建设,通过树立研究生党员群体标杆,把党员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

二、创建对象

郑州大学全体研究生

三、考核指标及职责

(一)宿舍示范岗

1.岗位职责

宿舍示范岗要做到带头学习、带头干事、带头创新、带头服务、带头自律,争做研究生中的模范标兵,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和辐射作用。宿舍示范岗将在宿舍门口挂牌“研究生党员宿舍示范岗”并在其上注明姓名、支部等信息并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作为示范岗的标志。

2.创建、考核指标

(1)思想政治:宿舍成员应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参与政治理论学习,无散播不良言论行为、无违反法律法规及学校规定行为。

(2)学风建设:宿舍成员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并取得学术成果,无迟到早退、旷课、挂科、不诚信考试、学术不端等违纪行为。

(3)文明素养:宿舍成员具有较强的集体责任感和协作意识,互帮互助,宿舍氛围融洽,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文体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活动。

(4)安全卫生:宿舍个人物品摆放整齐有序,室内无垃圾堆积、无蛛网、无乱贴乱画现象,空气清新,宿舍成员安全意识较强,无使用违规电器等违纪行为。

(二)实验室示范岗

1.岗位职责

实验室示范岗要做到政治素质过硬、技术能力过硬、钻研精神过硬、协作意识过硬,带头落实《郑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暂行)》,协助导师定期开展研究生实验规范化操作培训和技术指导。挂牌“研究生党员实验室示范岗” 并在个人实验室工位悬挂专门制作的信息名牌,注明姓名、支部等信息并附本人近期免冠照片,作为示范岗的标志。

2.创建、考核指标

(1)思想政治:实验室示范岗成员积极拥护中国共产党的纲领,履行党员义务,有高度的原则性、组织性、纪律性,无违纪行为。

(2)学风建设:实验室示范岗成员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积极参加学术科研实践活动并取得学术成果,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团队协作意识和科研能力,无学术不端等行为。

(3)文明素养:实验室成员自觉弘扬劳动精神,积极参加实验室安全排查和卫生检查等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具有较好的示范引领作用。

(4)安全整洁:实验室示范岗干净整洁,有序安全,各成员严格按照规范操作,在安全排查和卫生检查中无通报现象,无火灾、爆炸等安全事件发生。

四、创建、考核评分

具体考核评分细则(详见附件1、附件2),考核结果以分数确定,最终转换为 A、B、C、D 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与示范岗挂牌相关,具体分数及标准如下:

考核分数

等级

100分-90分

A

全面符合、完成各项岗位职责与要求,综合表现优秀,评定成绩优秀

89分-80分

B

较好符合、完成各项岗位职责与要求,综合表现良好,评定成绩良好

79分-70分

C

基本符合、完成各项岗位职责与要求,综合表现合格,评定成绩一般

70分以下

D

未满足、未完成岗位职责与要求,综合表现较差,评定成绩不合格

五、实施步骤

1.岗位设立

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研究生党支部按照“研究生党员示范岗”的创建标准,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结合党员工作职责,分类设立符合实际的“研究生党员示范岗”。“研究生党员示范岗”的设立要坚持自愿申报与党支部推荐相结合的原则,体现先进性和代表性。

2.岗位创建

创建“研究生党员示范岗”要重点围绕立足本职岗位、发挥示范作用做出公开承诺,并认真履行承诺。

3.岗位考核

对申报、原有示范岗按照“研究生党员示范岗”考核标准进行综合考评,考评合格的继续保留下一学年的先锋示范岗。

4.岗位公示

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研究生党支部按照审定申报设立的“研究生党员示范岗”是否符合设立标准,合格的示范岗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

5.岗位督查

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研究生党支部严格执行对研究生党员示范岗的检查,广泛征求党内外的意见和建议,对示范作用发挥好,群众口碑好,工作业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发挥作用不显著,群众有意见的,取消其示范岗称号,对“研究生党员示范岗”实行动态管理。

、申报办法

1.党员个人对照示范岗标准,确定个人的创建计划,填写研究生党员示范岗申报表(宿舍示范岗)(附件3)(实验室示范岗)(附件4),提出承诺事项,向所在党支部申报。

2.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研究生党支部按照根据本支部实际和党员个人综合表现,确定示范岗人员拟推荐名单,并在本党支部公示。

3.各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研究生党支部按照结合具体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党支部会议,最终确定研究生党员示范岗的创建名单。申报表由培养单位党委(党总支)签字盖章后于12月15日17:00前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201办公室。

、相关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体党员要明确“研究生党员示范岗”活动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把符合标准的党员推荐出来,把党员形象树立起来,起到以点带面的作用。

2.精心组织实施。各支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根据岗位特点和创建标准,积极推荐“研究生党员示范岗”人选,积极营造“比学赶超”、争创先进、争当模范的氛围。

3.务求取得实效。各支部要把“研究生党员示范岗”活动作为提升党员素质、增强党员服务意识的有利契机,以此活动为载体,提高全体党员整体素质、工作能力和服务水平。

、材料提交

各示范岗党员请于12月15日17:00前,实验室示范岗以学院为单位,宿舍示范岗成员以宿舍为单位,将以下考核材料统一发送邮箱zzulxh@zzu.edu.cn,命名为:XX学院实验室示范岗考核材料/XX宿舍示范岗考核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1.研究生党员示范岗申报表(宿舍示范岗)

2.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的材料,以自学等方式学习形成的读书笔记。

3.学生干部相关荣誉证书。

4.示范岗成员参加各类学术科研实践活动及学术成就。

5.考试成绩单。

6.参加文体活动证明。

7.参与志愿服务活动证明材料。

8.实验室实验记录、详细工作计划记录。

9.文明宿舍、宿舍卫生情况证明材料。

若有问题,请联系咨询。联系人:时铮 联系电话:18203807891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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