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为做好毕业研究生档案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我校相关规定,现将毕业研究生办理档案留校申请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毕业去向暂未确定的2025届毕业研究生。
二、申请须知
1.对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需进行信息校核,核对入学前原籍户口信息、原籍人才中心信息、本人联系方式、备用联系方式等,确保可以与毕业生本人保持联系。
2.根据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普通高校毕业生的档案在各地人才中心免费托管,毕业生可以在档案托管地办理人事档案相关业务。档案材料的转递严禁个人自带。
3.暂时未就业回户籍地(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视各地情况有相关专项招考安置、创业贷款、办理保险等优惠政策,若申请将档案暂留学校,则无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4.定向生不得申请将档案暂存在学校。
三、申请时间
档案暂存申请受理时间为9月1日-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符合条件且有档案留存需求的毕业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请,以免影响个人档案管理。
四、申请流程
1.申请档案留校的毕业生登录郑州大学就业创业官网(https://job.zzu.edu.cn/)。点击“学生登录”按钮,输入个人信息进行登录,导航至“毕业去向”相关页面;点击“未就业”选项,选择“求职中”状态;在档案转寄类型页面,选择“暂不确定”。
2.培养单位相关负责人员需登录郑州大学就业创业平台(https://job.zzu.edu.cn/),进入学院管理后台。在平台首页或相关管理菜单中,找到并点击“档案转寄核对”模块,选择“审核已完成”状态进行筛选,导出所有审核已完成的档案转寄信息,在表格中筛选出档案转寄类型为“暂不确定”的毕业生信息,确认无误后,培养单位填写《郑州大学毕业生档案暂存汇总表》(附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于10月15日前上报至研究生档案室(主校区综合管理中心649室),电子版发送至yjsdangan@zzu.edu.cn。
四、档案暂存期限及后续处理
1.凡申请档案暂存学校的毕业生须在两年内办理档案的转递手续,暂存期满后,学校将按照相关规定将档案转回毕业生户籍地(生源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因逾期造成的一系列问题,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2.在档案暂存期间,毕业生如需调档,须按照《关于往届毕业研究生办理档案转递手续流程的公告》(https://www5.zzu.edu.cn/ygb/info/1067/8022.htm)相关要求提出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档案转出手续。
五、注意事项
1.毕业生应在系统中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及时进行申请。如发现弄虚作假,学校将取消其档案留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档案暂存期间,毕业生应保持通讯畅通,及时关注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或错过重要信息的,责任自负。
3.系统填报问题可咨询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中心0371-67781191;档案转递问题可以咨询档案室0371-67781700。
请各位毕业生高度重视档案暂存申请工作,认真了解相关规定和要求,按时完成申请手续,确保个人档案得到妥善管理。
特此通知。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