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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郑州大学药学院《接受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考核录取办法》

根据郑州大学教务处《关于普通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保证我院转专业工作的有序开展和圆满完成,特制订本考核录取办法。

一、申请转专业学生基本条件

申请转入药学院学生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面向全校已完成第一学年学习的医学、理工类学生。

2)符合《郑州大学普通本科学生转专业学习管理办法》规定、学年成绩排名在专业前15%、同时符合其他转专业条件且有转专业意愿的学生,

4)第一学年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

5)通过药学院组织的面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体检结果无药学、医学类受限和不宜的项目。

二、具体考核录取办法

1、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应根据学校的转专业要求提交申请,并通过教务处审核后按时参加我院组织的考核。

2、学院成立考核录取工作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考核。工作小组由学院院领导、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系主任代表组成,对学生的整体情况全面考核。形式为综合面试。内容包括仪容仪表、语言表达、公共外语、专业知识等项目。

3、考核完成后,学院将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考试排名予以公示,最终拟接受转专业学生名单经过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上报教务处。

4、学生经学校审核后凭教务处出具的转专业调整通知书,在学校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后于规定的时间到我院注册报到,两周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16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