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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校区学生集中办理《暂住证》的通知
发布人:gclxx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3年09月01日     阅读次数:

根据公安部户籍管理有关规定,所有户籍未迁移到现居住地的人员均需办理《暂住证》。为了给新校区同学办理《暂住证》提供便民服务,高新区派出所决定于近期到我校为户籍没有迁移到学校的同学集中办理暂住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证时间及地点:
1. 时间:9月12、13、14、17、18、19日上午9:00至下午17:00;
2. 地点:新校区荷园13号楼北面保卫处校卫队。
二、办证对象:新校区大一至大四年级所有户籍不在郑州市,之前未办理过《暂住证》的同学。
三、所需材料:
1. 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1份);学生证原件(复印件1份);
2. 本人一寸彩照2张。
四、注意事项:
1. 《暂住证》免费办理;
2. 请将本人学号、院(系)名称、宿舍住址及联系方式写在身份证复印件上面。
请新校区未办理《暂住证》的同学相互转告,及时前来办理。

             保卫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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