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院“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征求到的师生意见建议,为进一步改进学院行政管理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能和公共服务质量,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制作在岗情况标识牌,实行工作人员去向明示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去向明示制度是指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公布其去向、事由并对其实行全程动态监督的一种管理制度。
二、严格落实《郑州大学领导干部“十不准”规定》,“不准违反工作纪律。法定工作时间必须全力以赴投入学校管理工作,严禁在法定工作时间从事未经学校批准的个人业务工作,严禁不担当、不作为、精神懈怠、自由散漫、推诿扯皮、敷衍塞责。”
三、设置在岗情况标识牌,明示工作人员去向。内容包括工作人员职务、姓名、去向状态、状态指示标。去向状态划分为“在岗、出差、开会、请假、上课”五个状态。
四、工作人员工作时间离开岗位,须向分管领导报告,及时将“状态指示标”调整到相应位置,以示去向。回岗后及时恢复“在岗”标识。
五、学院领导将不定期对工作人员去向明示情况进行检查,核实明示内容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
学院主题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