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上半年河南省直医保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2019-02-26

全校教职工:
  2019年度上半年省直门诊重症慢性病集中鉴定工作即将开始,我校资料申报受理时间为2019年3月1日至3月18日。为严格执行省直门诊慢性病鉴定申报程序的规定,请有意申报慢性病的教职工(含退休教职工)认真核对个人信息和准备相关申报资料,具体如下:
  一、慢性病申报档案材料内容:
  1、自备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须注明内容: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报病种、医保证号(以本人18位身份证号为准)以及有效联系方式;
  2、河南省省直基本医疗保险门诊重症慢性病申请表(加盖就诊医院医保办公室公章);
  3、相关病历、检查检验资料复印件,包括:①入院记录(或内容详实的门诊病历,复印成A4纸大小);②主要病程记录;③相关的特殊治疗记录或手术记录;④相关检查及检验报告(含并发症的检查检验报告)等材料。
  二、具体要求:
  1、申报人员姓名、医保证号要确保准确无误;
  2、申报病种名称须与省直门诊慢性病规定病种名称相符合;
  3、申报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请在个人档案袋上加以注明;
  (1)办理了异地安置手续的;
  (2)接受过心脏冠状动脉搭桥手术的;
  (3)接受过心脏冠脉支架植入手术的。
  4、一次申报多种慢性病病种时,须按照申报病种分别准备申报档案材料;
  5、以上所交材料不返还,请自留备份。
  三、各校区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1、南校区:
    时间:3月6日上午(8:30-11:30)
    地点:南校区校医院二楼保健科;
  2、东校区:
    时间:3月6日下午(14:30-17:00)
    地点:东校区校医院一楼内科诊室;
  3、北校区:
    时间:3月7日上午(8:30-11:30)
    地点:北校区校医院一楼预防保健科;
  4、主校区
    时间:3月1日—18日(周六、周日不办理)
    地点:主校区校医院四楼疾病预防控制科403房间;
  各老校区未在集中时间办理的,统一在主校区进行办理。
  联系人:马老师  67781515
  附:纳入省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门诊慢性病病种包括:1、异体器官移植;2、慢性肾功能不全(中、重度);3、肾病综合征;4、恶性肿瘤(放、化疗);5、急性脑血管疾病后遗症;6、帕金森氏病; 7、血管性痴呆;8、高血压(Ⅲ期);9、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简称冠心病);10、慢性心力衰竭;11、高脂血症(重度);12、糖尿病;13、甲状腺功能亢进;14、慢性支气管炎(重度); 15、慢性肺源性心脏病(简称肺心病); 16、特发性肺间质纤维化; 17、结核病;18、肝硬化(重度);19、自身免疫性肝炎;20、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21、系统性红斑狼疮;22、类风湿性关节炎;23、强直性脊柱炎;24、再生障碍性贫血;25、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26、血友病;27、精神分裂症;28、抑郁症(中、重度);29、前列腺增生(中、重度);30、视网膜静脉阻塞。


                                              郑州大学医院
                                              2019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