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学习《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的通知

作者:党锋 发布时间:2020-07-13

《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内容见附件)已于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对于提升我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迈向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推送新时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为加强《条例》宣传教育工作,营造学条例、用条例、守条例的浓厚社会氛围,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推进诚信教育,根据河南省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宣传工作的通知》和学校党委宣传部、发展规划处通知精神,现就学校有关学习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条例》宣传
  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宣传栏、电子屏、网站、两微一端等载体,发布《条例》全文、公益广告、宣传视频、宣传画册、专题解读等形式,全方位、多渠道的进行宣传报道,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组织学习培训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负责人带头学习《条例》,全体离退休人员对《条例》进行深入学习,做到宣传《条例》、遵守《条例》、监督《条例》执行,提高全体离退休人员信用意识。
  三、推进诚信教育
  全体离退休人员要对照《条例》,廉洁自律,强化担当意识,做诚信的践行者、先行者和引领者,共同弘扬诚信文化传统,维护好校园诚实守信环境。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

                             202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