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一流学科建设需要,提高博士研究生的生源质量,根据《郑州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特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一)学院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考核招生工作。
(二)学院成立由主管领导为组长的“申请资格审查小组”,按照当年招生简章及各学科具体要求,审查考生基本报考资格。
(三)学院成立不少于5位高级职称专家组成的考核组(博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同时学院指派纪检工作人员参与,申请人报考的导师原则上应为考核专家组成员。
二、考生申请类别及基本条件
“申请-考核”制选拔范围为我校及国内其他高水平大学或重要科研院所的全日制优秀硕士毕业生、取得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生均须于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除外),国(境)外获得硕士学位申请者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一)学术学位博士申请者: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已取得学位硕士毕业生及应届硕士毕业生;
(2)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
(3)近5年至少以第一作者(不含共同一作)已发表SCI论文1篇(以论文检索证明为准);
(4)具有较高英语水平(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A.在英语语言国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
B.英语水平考试符合以下其一:CET4≥450;CET6≥425;IELTS≥6.0;TOEFL≥85;GRE≥260; WSK或PETS5考试合格;
2.硕博连读研究生:
仅限我校全日制在读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执行。
3.直博生:
以直博方式进行培养的研究生选拔范围为本校和外校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选拔要求及条件按照《郑州大学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管理办法》执行。
三、申请-考核程序及内容
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考核程序包括:个人申请、报考导师同意、提交材料、资格审核、网上报名、专业课笔试、综合考核与录取等。
(一)考生申请
考生须在2022年3月1日前向46304381@qq.com发送pdf版电子材料,以“申请者姓名-导师姓名”命名。
考生须提交的材料有:
(1)《郑州大学“申请-考核”制选拔博士研究生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
(2)专家推荐书。须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生导师推荐,模板见附件2;
(3)本科/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复印件。应届本科/硕士研究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证明,入学前补验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并交复印件;
(4)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本科、硕士期间所在学校提供,并加盖公章;
(5)硕士学位论文(附评议书)。往届生提交硕士论文,应届生可提交毕业论文摘要、开题报告、目录等;
(6)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
(7)复试时向复试小组提交的研究报告(研究报告的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领域学术现状的概述、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所具备的条件基础等);
(8)科研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
a、提供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论文检索证明,专利提供授权证书。
b、其他可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有关获奖证书等材料。
以上材料由申请者添加目录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经拟报考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后,于学院通知的面试时间之前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郑州大学主校区药学字A215),未按规定提交的材料不予受理。
申请者必须确保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真实、准确,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将取消报考资格,且今后不允许报考我院博士研究生。
考生在初审通过之后,还需按学校要求单独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须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填写有关内容签字;
2、初审合格,参加复试之前,需提交本人《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须加盖本人所在学校(单位)或户籍所在地社区(村委)党支部章。
3、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二)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材料经拟报考导师初审后,4月1日前由学院 “申请资格审查小组”复审,以确定考生是否具有进入考核环节的资格。
学院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按一定的录取差额比例,择优选拔进入下一阶段考核的申请者,4月6日前在网上公布通过审核名单。
(三)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进行。
(四)专业基础考核(业务课一)
博士笔试科目考试时间为5月份,具体时间及考核形式另行通知。(注:直博生及硕博连读考生不参加笔试,只参加面试。)
(五)综合能力考核(业务课二)
(1)科学研究汇报
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汇报本人科研经历、科研成果、拟从事研究的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研究思路和展望的报告(PPT形式),报告时间15分钟,提问5分钟。
(2)面试
考核专家组以面试形式对考生基础知识、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及学术研究的敏锐度、培养潜力、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考察。面试时间15分钟。
(3)英语听说能力测试
由面试专家现场英语提问,要求考生用英语回答,用时5分钟。
综合素质考核时间环节安排学科秘书1人,学科秘书要提前领取相关材料,详细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内容,并对面试过程进行全程录音或录像,形成考核档案保存。
(六)综合评定
考生综合评定总成绩的权重按专业基础考核(笔试)50%,综合能力考核(面试)50%的比例确定。两项分项评定中,每项满分为100分,考核中某一项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综合评定总成绩= 专业基础考核(笔试)成绩×50%+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成绩×50%。
(七)拟录取名单确定及公示
按导师招生计划,其名下考生综合评定成绩分别排序,自前到后予以公布。根据综合评定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同一专业方向(或相近专业方向)内,综合评定成绩合格但因导师招生名额所限等原因未被录取者,可向学院提交书面调剂申请,学院根据综合评定成绩、学院招生计划和导师录取情况,补充拟录取名单。
学院审定拟录取名单,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批,并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
四、相关说明
(一)报考我院的考生必须在学院规定时间内,先向导师及学院提交申请材料,经导师签字同意和学院资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我院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并报学校研招办,学校根据名单进行信息确认,不准予未通过者参加信息确认。
(二)学院按照学校要求公开招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名单、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考核安排、综合考核成绩、复试通过考生名单、咨询及申诉渠道等相关信息。
(三)学院申请--考核选拔博士研究生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及公示制度,全程接受纪检监察监督和申述复议。
纪检监察电话:0371-67781893
申诉复议电话:0371-67781739
(四)申请考核者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和各类信息的真实性,由于信息不实所造成的后果,均由考生个人负责。凡弄虚作假、作弊舞弊者,一经发现、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五)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博士研究生的招生选拔,参照本细则执行,面试形式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六)本细则未尽事宜按照郑州大学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执行。
考生还需按学校要求单独提交的纸质材料包括:
1、完成网上报名后,需提交本人签名的《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在研招网完成报名后导出、打印);
2、初审合格,参加复试之前,需提交本人《郑州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
3、部分考生提交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本实施细则由药学院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郑州大学药学院
2021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