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申请校外住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学生家庭住址为郑州市,家庭所在地距离学校较近,并且在家居住有利于学生的生活和学习;
2、学生患有不适于在学生集体宿舍内居住的疾病或者其他确实需要特殊治疗或互利的疾病(需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的医院证明);
3、夫妻双方同为郑州大学的在读研究生;
4、孩子太小且配偶为陪读的;
5、本人担任院系兼职辅导员;(学生处文件为准)
6、科研及试验需外派学习的。
二、学生符合上述条件申请外宿应当提供以下所有材料:
1、学生签名的书面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2、学生所在院系的核实审查材料;
3、学生、学生家长、租房户的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4、学生和租房户签订的合同或协议书、租房的房屋租赁证复印件;
5、学生在校住宿的缴费清单;
6、学生如在本人家庭或直系亲属家庭居住的,需提供家长或亲属的身份证、户口复印件;
7、研究生兼职本科生辅导员的,需提供学生处签字盖章(做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由校研究生院负责签字盖章)即可;
8、外出科研及学习人员需要提供导师证明、所到单位接受证明及研究生院培养办的备案材料。
三、 研究生外宿审批的签字,必须由各培养单位主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或书记、辅导员 管理 老师签字方可生效。各培养单位在学生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前,不得擅自审批。
四、申请校外住宿的同学请同时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和审批。外宿申请理由必须填写详细,有导师、院系、研究生院依次进行网上审批。网上审批和纸质材料报送缺一不可。
注:之前已成功申请过外宿且下学期需继续外宿的同学,不需要再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只需登录研究生管理系统,提交2010-2011年度外宿申请即可。
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0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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