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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指示精神, 12 12 ,民政部在深圳市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会议结合民政范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了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这是继今年7月我国正式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之后,社工职业化发展由建立制度向实施制度迈进的又一重大举措。民政部首开先河在全国民政系统广开门路全面推行社工职业制度,标志着以助人自助为理念,讲求平等、尊重、民主、诚信的社会工作者,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专门职业。社会工作人才专门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社会服务性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了专门论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制度措施提出了原则性意见和要求,把社会工作人才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依靠力量,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了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战略规划。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推进会上指出,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社会工作者有着独特的优势。他们依托政府支持,通过宣传倡导、组织动员、资源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有利于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有利于推进社区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有利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工作者系统化、多样化、个性化解决群体问题和个体问题的专业能力,为社会成员提供政府不便和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一定意义上讲,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是凝聚社会力量,用好社会资源,服务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社会工作者分布在基层一线,贴近基层,面对群众,通过及时提供经济资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专业服务,增强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亲和力和实效性,有助于把各种社会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从而使社会工作者成为党和政府解决社会问题、舒缓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同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有力手段;建设和谐文化、营造诚信友爱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保障;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方式、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迫切要求。

李学举说,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关系紧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密切关联。民政部门所承担的工作,总体上都属于社会工作范畴,民政部门已经初步建立起覆盖所有民政对象的社会服务组织体系,构成了我国社会工作的主要载体。民政部门还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等领域制定出台了大量的社会政策法规和从业标准,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多年来,民政部门在长期的教育培训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社会工作人才,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人才保证。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不断深入,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就业方式多样化的不断发展,随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加强,民政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领域越来越宽,服务对象越来越广,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必须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形成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政府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的格局,变政府单一行政管理为政府与社会的合作管理,形成科学的社会治理结构。这都需要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创新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民政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高。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民政服务领域广泛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对提升民政整体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发展社会工作对于夯实民政基础、改善民政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民政基层力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工作对象集中在基层,各项政策法规的最终实施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也主要体现在基层。多年来,民政基层机构和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已经成为制约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结合城乡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乡镇机构改革,创新民政基层的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大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快培养一支数量众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充实民政基层服务组织,是解决民政基层力量薄弱、夯实民政基础的重大举措。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会议上说,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部门,民政范围的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儿童收养,婚姻家庭服务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社会福利,艾滋孤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减灾救灾,慈善捐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临时性社会救助,地名公共服务、殡葬服务等,都是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领域。到2005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民政服务事业单位9.5万多家,社区7.99万个,民间组织32万多个,这些机构和组织为社会工作人才应用专业知识、实践专业理念,积极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民政部门在近年来出台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政策,以及陆续发布实施的近百项民政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明确提出了要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规范优质社会服务的要求,为广泛使用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了政策依据,起到了促进作用。近期,民政部还对民政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进行了初步研究,为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打下了基础。

据介绍,民政系统将逐步建立与民政事业发展相协调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梯次结构,形成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灾民、流浪乞讨人员、以及社区、社团、婚姻和家庭等各类群体机构的人才分布格局。到十一五期末,民政系统将争取培养近千名高级社会工作人才,近万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近十万名初级社会工作人才;要对所有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明显提高他们的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将在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军休所,婚姻登记、康复、殡仪服务机构等所有民政范围服务类机构,以及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相应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

李立国强调,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力度。要抓紧开展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现状的调研,协助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二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评价的质量。三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拓宽社会工作人才的就业范围。要根据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的事业单位中进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调研,深入研究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等级设定要求、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四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工作人才的创造活力。要规范社会工作者属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薪酬和保险待遇,并使社会工作者通过发挥作用逐步提高其社会地位、职业威望和职业生涯发展空间,使社会工作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同时,对于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人员,要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做好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机制。对于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从业的社会工作人员,要适应社会工作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点,研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支持体制和合理的薪酬指导标准。

民政部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

 

为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决定》中提出的建设宏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指示精神, 12 12 ,民政部在深圳市召开全国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会,会议结合民政范围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实际,提出了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和具体任务,这是继今年7月我国正式发布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评价暂行规定之后,社工职业化发展由建立制度向实施制度迈进的又一重大举措。民政部首开先河在全国民政系统广开门路全面推行社工职业制度,标志着以助人自助为理念,讲求平等、尊重、民主、诚信的社会工作者,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及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职能的强化,在构建和谐社会中充分发挥作用。

现代意义的社会工作,是一种以助人为宗旨,运用专业知识、理论和方法,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促进社会公正的专门职业。社会工作人才专门从事困难救助、矛盾调处、权益维护、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等社会服务性工作,是现代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的重要力量。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的《决定》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了专门论述,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发展的全局出发,对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目标、主要任务和制度措施提出了原则性意见和要求,把社会工作人才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依靠力量,把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作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纳入了我国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战略规划。

民政部部长李学举在推进会上指出,在社会管理和服务中,社会工作者有着独特的优势。他们依托政府支持,通过宣传倡导、组织动员、资源协调,充分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社会管理,有利于整合社会资源,降低社会管理成本,提高社会管理效率;有利于形成政府调控机制与社会协调机制互联、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管理网络;有利于推进社区建设,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动;有利于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发挥社会工作者系统化、多样化、个性化解决群体问题和个体问题的专业能力,为社会成员提供政府不便和市场不愿或不能提供的公共服务;有利于激发和调动广大人民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使之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从一定意义上讲,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是创新社会管理体制的重要切入点,是凝聚社会力量,用好社会资源,服务社会建设的重大举措。

社会工作者分布在基层一线,贴近基层,面对群众,通过及时提供经济资助、法律援助、心理疏导、人文关怀等专业服务,增强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亲和力和实效性,有助于把各种社会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阶段,从而使社会工作者成为党和政府解决社会问题、舒缓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依靠力量。同时,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也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内在要求;解决社会问题、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有力手段;建设和谐文化、营造诚信友爱良好社会氛围的重要保障;创新党的群众工作方式、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迫切要求。

李学举说,民政工作与社会工作关系紧密,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密切关联。民政部门所承担的工作,总体上都属于社会工作范畴,民政部门已经初步建立起覆盖所有民政对象的社会服务组织体系,构成了我国社会工作的主要载体。民政部门还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等领域制定出台了大量的社会政策法规和从业标准,建立了一系列的工作机制,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同时,多年来,民政部门在长期的教育培训过程中,培养了一大批社会工作人才,为我国社会工作发展提供了较好的人才保证。随着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程的不断深入,人口老龄化、城镇化以及就业方式多样化的不断发展,随着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不断加强,民政部门的任务越来越重,工作领域越来越宽,服务对象越来越广,工作要求越来越高,必须走政府主导与社会参与相结合的道路,形成行政力量与社会力量互动、政府工作与社会工作互补的格局,变政府单一行政管理为政府与社会的合作管理,形成科学的社会治理结构。这都需要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进一步创新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民政工作机制。与此同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对民政公共服务需求的层次越来越多、数量越来越大、质量越来越高。大力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在民政服务领域广泛运用社会工作专业理论、知识和方法,对提升民政整体服务水平至关重要。发展社会工作对于夯实民政基础、改善民政人才队伍结构、加强民政基层力量具有积极的推动作用。民政工作的重心在基层,工作对象集中在基层,各项政策法规的最终实施在基层,民政工作的实效也主要体现在基层。多年来,民政基层机构和队伍力量比较薄弱,与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不相适应,已经成为制约民政工作和民政事业进一步发展的瓶颈。大力发展社会工作,结合城乡社区建设、新农村建设和乡镇机构改革,创新民政基层的管理体制机制,积极培育和发展大量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加快培养一支数量众多、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充实民政基层服务组织,是解决民政基层力量薄弱、夯实民政基础的重大举措。

民政部副部长李立国在会议上说,民政部门作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部门,民政范围的社区建设和社区服务,民间组织管理,优抚安置,儿童收养,婚姻家庭服务以及老年人、残疾人、孤残儿童社会福利,艾滋孤儿救助,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农村特困户救助,减灾救灾,慈善捐助,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流浪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临时性社会救助,地名公共服务、殡葬服务等,都是吸纳和使用社会工作人才的重要领域。到2005年底,全国共有各类民政服务事业单位9.5万多家,社区7.99万个,民间组织32万多个,这些机构和组织为社会工作人才应用专业知识、实践专业理念,积极发挥作用提供了广阔空间。民政部门在近年来出台的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加强流浪未成年人工作的意见,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等政策,以及陆续发布实施的近百项民政领域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明确提出了要聘用专业社会工作者,提供规范优质社会服务的要求,为广泛使用社会工作人才提供了政策依据,起到了促进作用。近期,民政部还对民政服务类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社区社会工作岗位设置进行了初步研究,为下一步出台相关政策打下了基础。

据介绍,民政系统将逐步建立与民政事业发展相协调的初、中、高级社会工作人才梯次结构,形成服务老年人、残疾人、孤儿、灾民、流浪乞讨人员、以及社区、社团、婚姻和家庭等各类群体机构的人才分布格局。到十一五期末,民政系统将争取培养近千名高级社会工作人才,近万名中级社会工作人才,近十万名初级社会工作人才;要对所有从事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人员进行社会工作专业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专业理论、技术和方法,明显提高他们的专业化社会服务水平;将在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精神病人福利机构,救助管理机构,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收养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军休所,婚姻登记、康复、殡仪服务机构等所有民政范围服务类机构,以及公益性社会团体和民办社会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工作岗位,配备相应的社会工作专门人才。

李立国强调,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加大社会工作人才培养的力度。要抓紧开展民政系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发展现状的调研,协助中央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针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和民政事业发展的实际需要,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培养体系。二要建立公平公正的社会工作人才评价体系,提高社会工作人才评价的质量。三要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人才使用机制,拓宽社会工作人才的就业范围。要根据人事部发布的《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及其《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尽快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建设、残障康复、家庭生活服务等领域的事业单位中进行社会工作岗位开发与设置调研,深入研究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社会福利机构等各类民政服务事业单位以及社区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标准、等级设定要求、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四要建立有效的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激发社会工作人才的创造活力。要规范社会工作者属于专业技术人才的薪酬和保险待遇,并使社会工作者通过发挥作用逐步提高其社会地位、职业威望和职业生涯发展空间,使社会工作成为受人尊重的职业。同时,对于事业单位的社会工作人员,要积极争取人事部门的支持,做好资格与岗位挂钩,岗位与薪酬挂钩的工资制度改革,建立科学合理的激励保障机制。对于在民办社会服务机构从业的社会工作人员,要适应社会工作的公益性和非营利性特点,研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的财政支持体制和合理的薪酬指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