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职称推荐评审准备工作 2018年12月29日至2019年1月10日
(1)2019年1月3日(星期四)下午14:30,向全体教职工传达了解2018年度职称工作精神,学习学校新的职称评审条件。
(2)学院上报材料1:学院以学院教授委员会成员为主, 组建“化工与能源学院2018年度职称评议推荐组”,并报学校审批备案(纸质版加盖学院公章)。经学校批准后,职称评议推荐组履行2018年学院职称推荐评审工作。
(3)学院上报材料2:我院符合职称晋升条件,且要求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含岗位类型)的人员,2019年1月8日(星期二)前 到学院综合办公室填写职称申请统计表;
(4)学院上报材料3,4,5,6:3. 我院教师岗位调整工作(调岗工作具体安排学校另行通知,1月4日上报);4. 2018年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结构比例情况;5. 学院职称专家信息,具有3年(含)以上正高级任职资格且2018年12月31日不满60岁的教师填写《郑州大学评委会专家推荐表》(见附件2,纸质版加盖本单位公章,电子版按单位统一发送至kgk@zzu.edu.cn)。2017年已填写过的正高人员此次不必再填,2018年起刚满3年的正高人员需填写;6. 2018年已退休的或不愿担任评委的正高人员,统计后将名单以纸质形式上报。
以上(2)、(3)、(4)中6项材料,由学院履行一定程序后,上报学校人事处等相关部门。
(5)申报人员准备材料5项:申报教师系列人员1. 填写《河南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 《评审简表》(所用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从人事处网页或河南职称网下载)、3. 整理相关支撑材料,并根据本人业绩,4. 填写《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职称(教学科研型)推荐业绩量化评价办法(试行)》(要求:将条例规定、本人业绩名称(有相应支撑材料)、相关得分情况一一分项对应,不得仅标出累计总分),并对本人的学术行为是否符合学术规范、所提供的业绩材料是否真实,5. 书面填写“承诺书”(签字)。
第(5)项中,个人业绩部分需要学院签字的证明材料,按我院分管领导各自负责领域(口)分别自行寻找分管领导签字。
(二)教师系列职称推荐评审工作安排2019年1月11日-1月25日
(1) 2019年1月11日(星期五)17:00以前,我院申报人员将职称申报材料(一)中(5)项要求的材料,提交至学院综合办公室(学院综合办设定专用房间接收材料,并做好保存工作);
(2)2019年1月12-13日(星期六-星期天),我院组织专人:1.对申报人员资格、岗位审核,2. 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和是否符合学术道德规范进行审查、验收,3. 对业绩量化评价进行审核核对。
(3)2019年1月14-16日(星期一-星期三),申报人员的《评审简表》在学院橱窗、申报材料在学院会议室公开展示,接受监督,展示时间不少于3天。
(4)2019年1月17日(星期四)下午14:30,学院召开申报人员述职和民主测评会,我院申报晋升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分别述职7、5、3分钟,述职后由全体教职工开展民主测评。
(5)2019年1月18日(星期五)上午9:00开始,学院职称评议推荐工作组对教师系列申报人员进行推荐。
(6)2019年1月20日(星期天)下午14:30开始,对拟推荐人员开展答辩。
(7)2019年1月21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对被推荐人的上报材料进行核实、检查,并在其《评审表》和《评审简表》上签署意见,加盖公章。申报人、单位推荐组组长、单位党组织书记和单位行政主要负责人须在《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承诺书》上签字、盖章后和评审材料一起上报,没有《承诺书》的人事处一律不接收材料。
(8)1月21日至1月25日(根据学校对我院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安排,上述第6,7项工作时间可临时调整),学院职称评议推荐工作组出具拟推荐名单,人事处接收教师系列高、中、初级申报人员材料。
学院职称评议推荐工作组相关行政工作,由学院综合办公室协助执行。电话:67781801
郑州大学化工与能源学院
2019年1月2日